“有的案子做的工作已經超出了我的工作范圍,本可以不管。但是,我愿意多做一點兒,那樣也許就幫助到了當事人,也消除了一個社會隱患。”4月28日,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三分院第六檢察部二級高級檢察官呂萍接受北京青年報記者采訪時坦言。
4月28日上午,她剛剛接聽了一位耄耋老人的電話,這是一個被稱為“永遠無法辦完的案子”,三年多期間她共接聽這名當事人打來的上千個電話,總時長達到四五百個小時。
在她36年的司法工作生涯中,先后通過辦案幫助殘疾老人、癌癥患者、進京打工者、復轉軍人等特殊群體化解矛盾糾紛,以實際行動提升人民群眾對司法公平正義的認同感、獲得感。
記憶倒回10年前檢察官接了一件“永遠辦不完的案子”
“案子辦結3年多了,老人還在不斷地打來電話,幾乎每天都要接聽。”呂萍告訴北青報記者,居住在北京昌平的一位李姓老人多年前因為一場手術引發糾紛,他認為院方存在過度醫療行為,導致自己傷殘,從此走上了維權之路。老人先后提起民事訴訟、到司法局投訴、提起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均未達到自己滿意的結果。五六年間一直往返于法院、市區兩級司法局之間反映問題,向有關部門投寄的信訪材料厚度達1.5米。
“四年前,這位82歲的老人來到檢察院申請對他的案子進行檢察監督。”經審查,呂萍認為司法局的答復及法院判決沒有問題,老人的申訴無法得到支持。但考慮長期信訪,已經成為老人的日常“工作”,此案不能簡單作出一紙不支持決定,必須做老人爭議化解工作,讓其放下執念安享晚年。呂萍決定前往其家中進行探訪、傾聽訴求。
經過一番暢談,呂萍得知老人曾經是一名在軍工領域對國家有貢獻的高級工程師,于是她詳細幫老人分析了他之前所打的民事案件、行政案件沒有實現目標的原因,包括正確的法律程序。老人終于明白敗訴的原因。呂萍勸老人“到此為止,回歸正常生活吧”,經過4個小時的耐心傾聽和勸導,老人在一番痛哭后,心結終于被打開,決定當場撤回監督申請。
“我留下自己的手機號,告訴老人有問題可以隨時打電話。”案子辦結三個月后,老人又打來電話要求“申訴”。呂萍從家屬處得知老人得了一場大病,導致部分記憶喪失,患有雙相情感障礙、阿爾茲海默癥。
呂萍說,老人的記憶停留在大約10年前,他忘記撤訴這回事,繼續要求對自己的案子進行“申訴”。考慮老人病情,既不能告知真相,也不能置之不理,呂萍和家屬溝通后,告訴老人,她作為承辦案件的檢察官,將繼續“辦理”。
讓人沒有想到的是,從此,呂萍的手機號成為老人的傾訴熱線,老人幾乎每天都會撥打,有時是對案件的控訴,有時是對身體病痛的擔憂,有時是對子女的不滿……“每次我都會順著老人心意給予安慰,至今已經有超過1000個通話記錄了。”如果因為工作原因不能接聽電話,呂萍也會回撥過去。“老人還會定期給我寄申訴材料,現在材料已經超過50厘米厚。不少人說,這是一件永遠也辦不完的案子。”
4月28日,老人的兒子李先生告訴北青報記者,父親患病之后內心的執念無法改變,每天都要撥打一兩次檢察官呂萍的電話,一到兩個月寫一份材料寄送出去。“其實這些工作已經超出檢察官的工作范圍,但是她一直耐心接待老人,我們很感激。”李先生說,病中的老人對家人并不信任,唯一相信的就是呂萍。
四處奔波幫老人拿到補發的養老金呂萍和同事被贊“恪盡職守”
呂萍堅守著一份檢察情懷,總是愿意站在當事人的角度設身處地考慮問題。她曾辦理一起補發養老金的監督案件,為一位奔波數年維權的老人爭取了合法權益。
一位周姓老人于2013年10月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但因為檔案存在問題,未能及時辦理退休手續。后來,行政機關決定從核準退休時開始支付老人的養老金,如此一來,老人近3年大約11.7萬元的養老金就無法拿到了。老人不服,提起訴訟,被法院以超期為由駁回。
案件被分到呂萍手里。經過審查認為,雖然法院以超期駁回沒有問題,應當做出不支持決定,但法律明確規定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老人要求從退休時領取養老金的訴求合理合法。呂萍得知老人沒有子女,只依靠養老金生活。決定為老人多做些什么,讓她晚年沒有后顧之憂。
“我讓助理通過網絡檢索相關案例,只查到了一例獲得法院支持的類似案例。”呂萍說,她頂著7月的大太陽四處奔走,與立法機關、法院、行政機關進行溝通,尋求他們的幫助和支持。經多方努力,多個部門召開協調會,老人最終拿到了補發的養老金,長達六年的糾紛得到圓滿解決。“后來,老人專門請人制作了一塊寫有‘恪盡職守’的‘獎牌’送給我們。該案獲評最高檢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典型案例,并寫入最高檢工作報告。”
大棚被拆未獲補償檢察官介入監督幫種植戶拿到25萬余元
在呂萍的職業生涯中,依法為弱勢群體、困難群眾解決難題的案例并不少見,其中一起外地務工者訴鎮政府損壞花卉、樹木行政行為違法訴訟監督案,令人印象深刻。
一家公司從相關部門處承包了大棚,開展花卉種植工作,李某是公司雇來從事勞動的工人。后來,公司在經營不善后不再管理,因租賃還未到期,就將大棚轉包給李某繼續種植,雙方未簽協議。租賃到期后,李某繼續種植,但李某未與相關部門簽訂任何協議。至2019年,大棚被鎮政府拆除。根據在案證據,李某無法獲得補償。
“李某是實際承租人和種植人,拆除工作給他的種植物造成了直接損失,但是他沒有證據能證實這件事。”呂萍說,經審查法院裁判沒有錯誤,但鎮政府沒有查清事實,拆除時又未制作物品清單等,行政行為確有不當。“我通過調查,發現李某曾經向相關部門支付過兩萬多元的租賃費,李某對大棚內的資產享有合法的權利。”
于是,呂萍積極與鎮政府溝通,在贏得鎮政府對爭議化解支持的基礎上,通過聽證方式積極促成李某與第三方達成和解,助力李某依法獲得補償25萬余元。同時,呂萍針對鎮政府在多起騰退類案件執法中存在的普遍性問題,發出類案監督檢察建議,將個案辦理與類案監督相結合,助推基層政府法治建設。
“我們處于走投無路之際,求助到了呂檢察官,她對這個案子非常重視,協調多個部門幫忙處理。”今年68歲的案件當事人李某告訴北青報記者,在2022年拿到25萬余元賠償之后,他已經返回山東菏澤老家,“永遠忘不了她對我們家的幫助。”
北青報記者采訪期間獲悉,曾榮獲2024年度“北京榜樣?檢察英才”稱號,出生于1966年的呂萍如今已59歲,即將進入職業生涯的最后一年。被問起本文開頭所說的那起“辦不完的案子”,如果退休后還會不會繼續接聽老人的電話,她做出了肯定的回答。
素材來源|北京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