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瀾滄江小灣庫區是南澗縣重要的生態功能區,兼具漁業資源開發和旅游觀光功能。近年來,由于漁業公司違規排放、網箱養殖污染、渡口船舶“三無”運營等問題,導致庫區水質惡化至三、四類,航運安全隱患突出,生態環境面臨嚴重威脅。云南省人民檢察院交辦公益訴訟線索后,大理州人民檢察院強化對下指導,南澗縣人民檢察院充分運用“三個一”工作法,將法治力量深度融入流域治理實踐,成功實現了生態保護與產業規范“雙贏”。
堅持“一案一策”
精準破解治理難題
檢察機關堅持依法一體履職,直面瀾滄江小灣庫區跨行政區劃、多部門監管的復雜難題,組建“三(州)市三縣(區)”聯合專案組。云南省人民檢察院充分發揮牽頭指導作用,統籌推進案件線索分析研判,大理州人民檢察院對專案線索精細指導、全程緊密跟蹤,南澗縣人民檢察院立足案件實際,成立工作專班,針對農業農村、生態環境、交通運輸等部門監管缺位問題,量身定制治理方案,做到一案一方案。
檢察機關聯合生態環境、農業農村、交通運輸等部門,建立“線索共享、聯合調查、整改聯動”工作機制,構建多部門協作治理格局,召開跨部門聯席會議、開展聯合調查20余次,破解“九龍治水”困局。運用無人機航拍、水質快速檢測等技術鎖定污染源,精準發現庫區總磷、氨氮超標等水質問題,溯源至某漁業公司尾水直排、網箱殘餌沉積等違法行為。通過船舶登記數據篩查,排查出62艘“三無”船舶違規運營,固定監管部門失職證據鏈,為精準制發檢察建議奠定基礎。通過調查核實立辦行政公益訴訟案件5件,發出檢察建議3份。
創新“一域一治”
推動系統性治理
檢察機關堅持分類施策治亂象,針對船舶污染問題,督促相關部門要求經營者對船舶硬件設施進行升級,安裝油污水分離裝置16套,建設岸上接收設施4處,實現“船上分類、岸上處置”閉環管理;規范化監管,推動62艘船舶全部納入審批監管,云上小灣、新華和猛龍渡三個渡口獲申報設立。
針對產業污染問題,聯合相關行政單位開展整治活動,督促4家漁業養殖公司規范排放尾水、清理網箱殘餌,安裝釣臺垃圾及污水收集設施90余個,保證垃圾回收全覆蓋,阻斷污染源直排入庫;強化準入機制,推動實行生態環境評估一票否決制,將生態環境影響評估作為船舶運輸、水產養殖、旅游開發項目審批前置條件,南澗縣小灣庫區網箱養殖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已于2024年11月11日通過審批。
針對生活污水問題,督促行政單位補強基礎設施,協調建設分散式污水處理站2座、防滲漏化糞池120個,清運沿岸歷史積存垃圾70余噸,從源頭阻斷污染源入江。同時,加強與上下游地區檢察機關的協作配合,構建流域生態保護共同體。在云南省人民檢察院主導下,聯合鳳慶、昌寧等上下游縣市檢察院進行跨區域協作,推動流域治理標準統一,實現跨區域治理同頻共振。
落實“一抓到底”
確保長效常治
強化監督促整改,建立“檢察建議+整改臺賬+定期回訪”跟蹤機制,就整改情況跟進開展“回頭看”12次,確保問題不反彈。建章立制固成果,推動南澗縣政府出臺《南澗縣休閑漁業管理辦法》《南澗縣網箱養殖辦法》,明確部門職責、企業準入標準,將治理經驗轉化為制度規范,建立生態保護長效機制。公眾參與筑防線,通過宣傳引導、志愿服務等形式,動員社會力量共同參與生態保護,形成多元共治的良好局面,引導群眾參與,吸納漁民、村民代表等志愿者20余人進行庫區生態保護工作,構建“檢察監督+行政履職+群眾參與”多元共治格局。
大理州檢察機關以“一案一策”破解個性問題,“一域一治”推動類案治理,“一抓到底”保障長效常治,形成“點—線—面”結合的治理格局。經過整治,庫區水質明顯改善,小灣電站國控斷面水質檢測為Ⅱ類,推動生態漁業、環保旅游等產業落地,帶動周邊群眾人均增收2000余元,實現生態保護與經濟發展的協調統一,持續為推動瀾滄江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貢獻檢察力量。
(大理州人民檢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