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爾班通古特沙漠南緣,87.56畝被非法開墾為棉田的國家級公益林,經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六師檢察機關“刑事懲處+公益修復”雙軌驅動,重生為固沙鎖綠的“生態屏障”。從毀林者到植綠人,從70萬生態罰單變“綠色存折”,五家渠墾區(市)人民檢察院用一年時間,將一起環境刑事案件淬煉成“恢復性司法”的標桿樣本。

6月5日,103團九連903號地北側梭梭林航拍。
六月的103團,驕陽炙烤著戈壁。在九連903號地北側,87.56畝梭梭苗隨風搖曳,根系深扎沙土,成為阻擋風沙的第一道屏障。“存活率超85%,秋后補種完,我有信心達到90%!”當事人李某某撫摸著新抽的枝芽,語氣篤定。
2024年4月,103團李某某為增加收入,在未取得任何審批手續的情況下,將87.56畝國家級公益林翻耕為棉田。經新疆臻冠達農業科技有限公司鑒定,該區域屬Ⅱ級保護林地,原有植被被徹底破壞,生態損失價值達700,515元。
“想著沒人查就種上,查到了就掏點錢,沒想到是毀了自己的后路。”面對鐵證,李某某悔不當初。衛星影像比對圖、專業測繪數據與證人證言清晰呈現了其非法占用農用地的事實,最終讓其站在了被告席上。

3月,103團李某某因非法占用農用地,依法接受審判。
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后,五家渠墾區(市)人民檢察院未止步于“一訴了之”,而是構建“刑事審查起訴+公益訴訟立案調查”同步推進機制,首創“證據鏈+修復鏈+責任鏈”三鏈融合辦案模式。
“生態損害賠償不能止于數字,必須轉化為可量化的修復責任。”辦案檢察官靳康康提出“15萬元生態修復保證金+三年管護義務”的替代性賠償方案。2025年3月,五家渠墾區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農用地罪判處李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三年,并處罰金二萬元;公益訴訟部分,李某某簽署《生態修復承諾書》,繳納保證金并承諾三年管護,畝保苗株數330株左右,成活率達85%以上,覆蓋率達30%以上。

6月5日,五家渠墾區(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和李某某一起查看補植梭梭苗生長情況。
在檢察機關、林草部門與屬地團場的聯合監督下,李某某先后投入了8萬元購置5萬株梭梭苗,完成了階段性補植復綠。如今,梭梭苗迎著風沙重煥生機,生態逐步恢復。“毀林開荒時,我是生態的債主;現在種樹,我是戈壁的衛士。”李某某的轉變,折射出司法對環境治理痛點的精準破局。

在檢察機關、林草部門與屬地團場的聯合監督下,李某某完成了階段性補植復綠,林地重煥生機。
“本案首次將‘植被修復’納入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請求,實現了‘懲戒犯罪’與‘修復生態’的雙重目標。”五家渠墾區(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靳康康表示,該案是“恢復性司法”理念的生動實踐——通過“刑事檢察+公益訴訟檢察”的融合,推動生態修復從“紙面判決”走向“大地實踐”。
“人不進去,沙卻能退;樹若長成,便是留給子孫的生態遺產。”靳康康的話語,道出了案件背后的深層邏輯:當司法的力量穿透戈壁沙漠,破壞者變為修復者,生態罰單轉為綠色資產,環境治理的困局終將被破解。

6月5日,李某某與檢察官巡查林帶。
6月5日,李某某與檢察官再次巡查林帶。“等孩子大了,帶他們來看看,這片林子就是我寫的綠色答卷。”李某某的承諾與梭梭林一同扎根這片土地,見證著司法守護生態文明的初心與擔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