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七師胡楊河市綜治中心聯合公安、司法等部門成功化解一起因農藥噴灑引發的棉苗損害賠償糾紛,在維護農戶合法權益的同時,及時避免矛盾激化升級,有效維護了鄰里和諧及轄區社會穩定。

“因為藥害,我的一大片棉苗兒都被除草劑燒卷了,你還不承認!”農戶楊某埋怨說。
“我打農藥又沒有打到你地里,你棉花受損跟我有啥關系?不要血口噴人啊!”牛某感到十分冤枉。
5月21日11時,128團司法所接到團綜治中心移送的某連棉花藥害糾紛線索,迅速啟動“訪調對接”和“警調對接”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調解員與派出所民警來到涉案當事人所在連隊,通過與連隊書記、當事人見面了解具體糾紛事實和經過。
據悉,128團某連楊某、馬某等4家農戶在棉花地查看棉苗兒長勢時意外發現,自家的大片棉苗上端葉子異常的卷起呈“雞爪狀”,懷疑棉苗可能受到了藥害。
于是,經過所在連隊找到受損棉田相鄰的林帶工地農藥噴灑人牛某、彭某。雙方當事人各執一詞,互不相讓。農戶楊某考慮到棉苗兒受損得不到相應賠償,情急之下才選擇了報警。

前山澇壩派出所出警后,穩控了雙方當事人的情緒,考慮到涉及經濟糾紛,建議雙方通過協商或者調解方式解決糾紛。
調解過程中,雙方當事人情緒幾度失控,多次發生爭吵。鑒于涉案當事人較多,涉案棉田200畝,糾紛事實和實際受損棉苗不清,為保證調解工作的客觀公正,調解員提議到棉田走訪核查實際受損的情況,現場分析研判糾紛起因和責任。
當日19時,司法所、派出所和雙方當事人來到涉案棉田進行實地走訪,摸排糾紛事實。結合當時天氣狀況、農藥成分等因素,經過工作人員現場核查和分析,楊某等4家農戶的棉苗兒藥害損失確實是由相鄰的林帶工地牛某和彭某噴灑農藥造成。

“我們對自己的林帶工地進行除草時噴灑了除草劑,棉花地還隔著林帶,當時沒有意識到除草劑中的藥害成分對棉苗兒損害這么大。”牛某說。
在雙方當事人的見證下,工作人員經過現場勘察受損棉苗情況,并客觀估算了受損面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侵權責任編的相關規定,講明“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牛某、彭某作為農藥施藥主體,因噴灑農藥不小心造成他人財產損害,存在過錯,應當承擔侵權責任。通過現場釋法,初步引導當事人達成了損害賠償的意見。
5月22日上午,雙方當事人來128團司法所申請調解此藥害糾紛。調解員歷經3個小時調處,通過耐心疏導,釋法說理,說服雙方各退一步,逐個消除當事人提出的種種顧慮和擔憂,當日達成調解協議。

牛某和彭某賠償楊某等4家農戶投入的棉苗補救費用8100元;對受損嚴重的60畝棉苗,每家按照受損15畝計算,以每畝棉花500公斤的產量標準,根據棉花秋收后實際產量進行“差額”賠付。
雙方當事人握手言和,該糾紛得到圓滿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