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24日,新疆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奎屯市綜治中心家事法庭內,一場跨越八年的贍養糾紛在首席法律咨詢專家、奎屯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楊力的巧妙調解下,迎來了圓滿結局。這場看似普通的案件,卻如同一面鏡子,映照出當代社會老齡化進程中家庭關系面臨的深刻矛盾,也為新時代家事審判提供了一個極具價值的范例。
八載疏離:獨居老人的艱難處境
王女士(化名),一位六旬獨居老人,患有高血壓和胃病,需要長期服藥治療,然而她卻沒有固定的收入來源,生活舉步維艱。無奈之下,她將兩個兒子告上法庭,要求兩個兒子支付其自2023年6月以來的贍養費。
在法庭上,王女士顫抖著拿出一條大兒子買給她的裙子和一張供大兒子上大學時的打款存折,含淚講述了自己離婚后獨自撫養兩個兒子的艱辛歷程。為了讓兒子們能夠順利完成學業,王女士省吃儉用,甚至連一件像樣的衣服都舍不得買。然而,自2018年起,大兒子長期在外地工作,八年間不僅沒有對她進行問候和探望,也沒有給予任何經濟上的幫助,完全沒有盡到贍養義務;小兒子雖然盡到了部分贍養義務,但也遠遠不夠。
智慧調解:法律與親情的雙重考量
承辦調解員楊力敏銳地察覺到,這場糾紛的核心不僅僅是經濟問題,更是親情的缺失。他以“修復親情關系”為核心目標,采用了獨特的“三步調解法”。
第一步,深入了解各方實際困難。通過多次單獨談話,楊力發現,王女士最渴望的并不是單純的經濟補償,而是子女的關懷和陪伴。她希望兒子們能夠多回家看看,陪她說說話,讓她感受到家庭的溫暖。
第二步,依法確定贍養費標準。楊力依據《民法典》第1043條“家庭應當樹立優良家風,弘揚家庭美德,重視家庭文明建設”和《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14條“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的規定,結合新疆2024年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確定了合理的贍養費標準。
第三步,提出創新調解方案。楊力提出了“分段支付+定期探望”的方案:歷史贍養費部分,由兩個兒子于2025年12月30日前各支付3萬元(2023年6月-2025年2月);月度贍養費自2025年3月起,每月按時支付1500元。同時,要求李某甲、李某乙季度返鄉探親,每周電話問候。
親情重燃:調解帶來的積極轉變
經過楊力的耐心調解,雙方達成了協議。兩個兒子表示愿意按照約定支付贍養費,并承諾每年春節、中秋等節日返鄉探望母親,每月至少進行一次現場探望,每周至少打一次電話問候。
調解結束后,大兒子眼含熱淚地說:“感謝楊力法官讓我意識到,贍養不僅僅是金錢上的付出,更需要情感上的陪伴。我以后一定會多回家看看,好好孝順母親。”王女士也激動地說:“只要孩子們能常回家看看,我就心滿意足了。”
為了進一步修復母子之間的情感裂痕,楊力促成了“母子擁抱”。當兒子和母親緊緊相擁的那一刻,在場的人無不為之動容。小兒子雖然因為孩子生病未能到現場,但他通過電話表示,會和哥哥一起孝順母親,為自己的孩子樹立榜樣,把孝老愛親的中華傳統美德傳承下去。
法官寄語:法律與道德的共同指引
孝親敬老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更是每個子女應盡的法定義務。六旬老母的狀告,不僅僅是為了贍養費,更是為了喚回那失落已久的親情。家事案件具有特殊性,不僅要解決糾紛,更要修復關系。讓我們用實際行動踐行‘你養我長大,我陪你變老’的承諾,讓每一位老人都能安享晚年。
結語
綜治中心是推進平安奎屯建設的重要平臺,是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的重要載體,這起案件充分展示了綜治中心在“情法融合”中的特殊作用。在此次調解中,調解專家不是正襟危坐、一臉嚴肅的居中“裁判者”,而是充分人情味,講究調解藝術情感“修復師”,他將法律的剛性與人性的溫情相結合,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奎屯市人民法院彭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