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咸寧市堅持“五個規范化”
大力推進綜治中心實戰實效化運行
中共咸寧市委政法委員會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健全黨組織領導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城鄉基層治理體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
綜治中心是推進平安中國建設的重要平臺,是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的重要載體。在推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規范化建設現場會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政法委書記陳文清強調,要重點推進場所設置、部門入駐、運行機制、督辦落實、信息化建設五方面規范化。
湖北省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讓老百姓遇到問題能有地方‘找個說法’”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推進各級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咸寧市結合實際,先行先試,2022年在全市啟動綜治中心一體化規范化建設,持續完善實戰化實效化運行模式,基本實現“五個規范化”目標,群眾安全感測評取得歷史性突破,各類重點人員得到有效管控。
一體打造
推進場所設置規范化
推進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硬件建設是基礎。為解決群眾辦事多處跑腿、矛盾糾紛排查化解質效不高等問題,咸寧市深入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一體化全覆蓋推進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
統一建設標準。制定《關于進一步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規范化建設的實施方案》及工作指引、參考圖冊,分層級、高標準推進市、縣、鄉、村四級綜治中心陣地建設,確保科學規范、步調一致。各級綜治中心將工作指引、政策法規、服務內容、服務流程、工作職責、人員信息等規范上墻、主動接受監督。
統一場所規范。市、縣兩級財政專項列支3000余萬元經費,以輻射周邊群眾、方便群眾辦事為原則,選擇群眾居住集中、交通便利的場所進行建設。按照實戰實用、一室多用的原則進行功能分區,合理設置群眾接待、信訪服務、公共法律服務、多元調解、法學咨詢、訴訟服務、檢察監督、網格化服務管理、心理疏導等九大標準服務場所。
統一名稱標識。設計“平安咸寧”LOGO,作為全市各級綜治中心統一標識。各級綜治中心規范設置“綜治中心”標識牌和門頭,確保群眾“抬頭看得到、一眼認得出、一步邁得進”。截至目前,全市已全面建成覆蓋6個縣(市、區)、70個鄉鎮(街道)的綜治中心體系,并將服務網絡延伸至1074個村(社區)。
多元整合
推進部門入駐規范化
推進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部門入駐履職是核心。咸寧市綜治中心著眼“安全”問題,按照“市級預測預警、縣級實戰指揮、鄉鎮一線處置、村居信息收集”的功能定位,整合資源力量,擴大服務供給,構建上下聯動、分工負責的“大調解”工作格局。
力量精準進駐。全市各級綜治中心按照“中心吹哨、部門報到”要求,構建“1+6+N”實戰化運行體系,突出綜治中心“一核統籌”樞紐作用。實現訴訟服務、檢察服務、公安情報、公共法律服務、人民調解、信訪接待等中心平臺“六端互通”。建立“政法+”機制,推動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協同履職,合力實現多元共治。
人員精心組建。縣級綜治中心由法院、檢察院、公安、司法、信訪等部門選派精干力量常駐。鄉鎮(街道)綜治中心與平安辦合署辦公,健全政法委員統籌、綜治中心具體落實、職能部門各司其職的工作機制。村(社區)綜治中心把駐村干部、網格員、志愿者及“鄉賢五老”聯動起來,及時化解群眾身邊的矛盾糾紛。通山縣石門村針對基層治理人力不足、重點人員服務方法不夠、平安建設宣傳不廣等問題,探索“123456”微治理工作法(圍繞一個中心、用好兩支隊伍、整合三類調解、深化四長聯動、搭建五個平臺、落實六項制度)。近三年,矛盾糾紛發生率同比下降近60%,獲評“全國民主法治示范村”。
職能精確發揮。制定出臺《咸寧市綜治中心實戰化運行職責事項清單》,明確市縣鄉綜治中心“每日四必辦”“每周四關注”“每月兩小結”工作機制,以及村(社區)綜治中心“開門四件事”工作內容,及時掌握矛盾糾紛、風險隱患,解決群眾各類訴求,將事情辦到群眾心坎上。針對村級集體資產資源承包(租賃)合同管理糾紛數量多、化解難度大的問題,咸安區向陽湖鎮綜治中心探索出“合議共管”預防化解村組合同糾紛工作法,累計化解合同糾紛300余起,挽回經濟損失200余萬元,增加集體收入近千萬元,入選全國“楓橋式工作法”單位,2023年在人民大會堂作交流發言。通山縣“源頭治理”工作法和“三個靠前”推動矛盾糾紛化解工作法、赤壁市“村灣夜話”及婚戀家庭糾紛工作法、崇陽縣“十戶共治”預防化解鄰里糾紛工作法、咸安區“五心”化解征地拆遷矛盾糾紛工作法、嘉魚縣交通事故糾紛“穩、調、幫、訪”四步工作法等7個創新工作法,均被評為湖北省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先進典型。
全鏈管理
推進運行機制規范化
推進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機制運行是關鍵。綜治中心以“前店后廠”模式發揮多元解紛作用,“前店”即一窗式受理群眾訴求,分級分類導入辦理程序;“后廠”即入駐部門實現即接即辦、分流轉辦、全程盯辦,讓群眾解決憂心事、煩心事“只跑一地、只進一門”。
一窗受理。以縣、鄉綜治中心為主,設置綜合受理窗口,對群眾反映和部門推送的信訪訴求、矛盾糾紛、法律咨詢及警務警情等各類事項,“一站式”全量受理,并反饋受理告知單,切實提升群眾初信初訪和解紛訴求的辦理質效。咸寧市每年各級綜治中心共接待群眾60余萬人次,矛盾糾紛調處數從2022年的29912件增加至2024年的45771件,調處成功率96%以上。全面推行法律援助市域通辦,實現法律援助申請由“最多跑一次”向“就近跑一次”轉變。2022年以來,全市辦理法律援助案件5535件。
派單流轉。各級綜治中心作為“派單員”,及時向相關職能部門分派工作事項,確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著落”。制定出臺《咸寧市矛盾糾紛和風險隱患信息預警處置機制》,建立政府系統和政法系統“雙清單、雙交辦”工作機制,綜治中心與“110”“12345”等平臺的橫向對接渠道,建立互通互信機制,做到矛盾糾紛、非警務警情和政務事項實時流轉。第一批成功化解涉法涉訴糾紛25件,高效處置重大涉穩事項14起。
閉環處置。按照群眾訴求“兜底式”受理、“全流程”辦理、“全周期”管理要求,創新4項管理制度(首問負責、會商研判、領導接訪、信息報送)和7步處置流程(信息匯集、會商研判、分流交辦、限時辦理、定期督辦、反饋結果、回訪評價),形成“匯研交辦督結評”工作閉環,確保為民解紛“一竿子插到底”。2024年,咸寧市刑事類警情同比下降28.55%,治安類警情同比下降9.61%,全市政治社會大局穩中向好,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續增強。堅持依法辦事,將“依法化解矛盾糾紛”作為辦事準則,充分發揮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行業性專業性調解“四調聯動”作用,完善訴調、警調、檢調、訪調、仲調、專調等多元聯動體系,打造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模式。矛盾糾紛多元調解體系經驗做法在全國作交流發言。聚焦提升全民法治素養,依托“報、網、端、微、屏”全媒體平臺廣泛開展普法宣傳,讓法治可見可知可感。2024年,咸寧市3個集體、2名個人榮獲“全國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先進集體、先進個人”稱號;2個單位、2名個人被表彰為全國“八五”普法中期表現突出單位、個人。
跟蹤問效
推進督辦落實規范化
推進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督辦問效是保障。綜治中心運轉質效如何、群眾是否滿意,關鍵看問題有沒有得到解決。
做實程序性督辦。各級綜治中心將矛盾糾紛按照性質劃分一般矛盾糾紛、較大矛盾糾紛、重大矛盾糾紛三個等級,實行限時辦理。市、縣綜治中心依托綜治網格化平臺,每日對轄區內非警務類矛盾糾紛分流處置情況進行跟蹤督辦。對已超期未化解的矛盾,第一時間向化解責任部門或屬地發送《工作提示函》;對群眾反映強烈、長期未能化解、社會影響重大的矛盾糾紛,及時提請黨委政府牽頭化解。
注重實質性化解。綜治中心每日安排專人坐班,接待群眾來信來訪;每周由政法委員牽頭召開工作例會,對重點矛盾糾紛進行會商研判;每月邀請律師、法官等法律專家及專業調解員,對復雜案件進行集中會審,對必要的調解案件進行司法確認,確保調解結果公開公平公正,杜絕“和稀泥”現象。依托綜治中心,持續開展“平安咸寧全域提升”行動,組織政法干警常態化進村入企,聚焦“四必訪、四必問、四必宣、四解決”,暢通群眾訴求渠道,收集意見建議。2022年以來,累計走訪困難群眾21026戶、重點人員特殊人群9102人,排查矛盾糾紛3017起,解決實際問題2866個。持續開展“政法單位政法干警群眾評”活動,深化“咸評政法”試點經驗,優化群眾監督和評價機制。2022年以來,共有71萬余人次參與評議,反映具體問題線索均及時辦理處置。“政法雙評”獲評“新時代湖北政法工作十大創新品牌”“全省政法系統智能化建設成果應用十佳案例”。
科技支撐
推進信息化建設規范化
推進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科技信息是支撐。在推進矛盾糾紛多元化解的同時,始終堅持系統治理和源頭治理相結合,完善矛盾糾紛預測預警機制,努力實現矛盾糾紛和風險隱患“早識別、早防范、早處置”。
突出情報主導。健全“情指行”一體化運行機制,通過綜治中心智能化和綜治網格化平臺,搭建起與各部門間“多網合一”的線上運行體系,優化網格服務管理、輿情監測、信息收集、應急處置等功能。依托云計算、大數據等技術手段,對各類信息綜合分析研判,切實增強風險防范的整體性、主動性、精準性。
突出全域全量。以“非警務類矛盾糾紛”分流處置試點工作為抓手,加強與公安“110”警綜平臺對接聯動,推動綜治中心與公安情報中心合署辦公、扁平化運行,打通各級綜治中心與訴訟服務中心及職能部門線上平臺,建立并優化運轉機制和流程,扎實做好非警務警情及非訴訟糾紛的分流轉辦,確保各類矛盾糾紛和風險隱患在綜治中心“一個口子進、一個口子出”,實現全領域收集、全口徑掌握、全流程監管、全方位化解。
突出動態研判。綜治中心常態化召開風險情報溝通聯席會,加強“六端”數據信息共享,分析研判社會矛盾糾紛的類型特點及處置整體情況。針對突發重大案事件、群體性事件,隨時組織相關職能部門進行集中會商。對單一個體反復發生矛盾糾紛的情況,或發現的苗頭性、趨勢性、全局性矛盾糾紛,及時向相關單位和屬地發送《風險預警單》,推動治理工作從“解決一件事”向“防范一類事”延伸。2024年,咸寧市通過應用“萬人成訟智能分析系統”,及時、準確地把握民眾的訴求與社會的脈動。全市重點領域矛盾糾紛化解成員單位接受法院委派訴前調解糾紛717件,同比增長205.94%,訴前調解成功447件,同比增長344.32%。矛盾糾紛經過各部門多元化解,到達法院環節的比例大幅度降低。其中,房屋買賣合同糾紛同比下降23.88%、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同比下降7.25%、離婚糾紛同比下降13.68%、借款合同糾紛同比下降54.78%。
經過三年努力實踐,咸寧綜治中心實現了從最初的群眾不知道、不愿意來到現在信任和依賴的“三級蛻變”。各級綜治中心已經成為群眾反映訴求、解決糾紛的首選之地,大量的矛盾糾紛被吸附在當地、化解在基層,信訪積案得到實質性化解。據湖北省測評,咸寧市矛盾糾紛調解有效率從2022年的76.64%上升到2024年的96.75%;群眾安全感從2022年的98.59%上升到2024年的99.05%,位居全省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