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社區矯正法,切實加強社區矯正執法隊伍建設,全面規范社區矯正執法行為,近日,山西省司法廳為全省各級社區矯正執法人員統一配發社區矯正執法證件。同時印發《山西省社區矯正執法證件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明確在全省范圍內統一社區矯正執法證樣式、發放要求及使用規范,切實加強對執法證件的管理,確保社區矯正執法人員規范使用證件,依法履行職責。社區矯正執法證件的統一配備和管理嚴格做到:
一、把好關口,明確配發標準
《辦法》規定,申領使用社區矯正執法證應當具備省、市、縣三級司法行政機關和社區矯正機構及受委托司法所在職在編公務員身份,且必須經過社區矯正業務培訓,通過省司法廳統一組織的申領社區矯正執法證業務考試,成績合格者方可申領執法證件。
二、強化管理,規范辦理流程
《辦法》明確,社區矯正執法證實行培訓考試合格申領制,具體申領、發放與管理實行分級負責制。省級司法行政機關負責社區矯正執法證的申領考試、模板設計、統一監制和備案管理;市級司法行政機關負責區域內執法證的核發和監督管理;縣級司法行政機關負責區域內執法證的申領、資格審查和日常監督管理。
三、嚴格監督,明晰使用權責
《辦法》要求,社區矯正執法證件管理使用實行年度審核制度,一人一證,動態管理。社區矯正執法人員申領使用社區矯正執法證,實行持證上崗、亮證執法,證件持有人依法在法定職責權限和工作區域范圍內使用執法證件,未取得社區矯正執法證的人員,不得從事社區矯正執法工作。同時明確應當暫扣、收繳、注銷社區矯正執法證的情形,形成監督管理閉環,確保執法主體的合法性,為全面規范執法、切實提升社區矯正工作質效提供堅強保障。
來源:山西司法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