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民警在事故處理中隊調解室里整理卷宗。
在山西省運城市萬榮縣的大街小巷,活躍著一支特殊的調解隊伍。他們退休不褪色,常年奔波于矛盾糾紛調解一線;他們使命在肩、初心如磐,用數(shù)十年積累的群眾工作智慧守護著基層的和諧;他們胸前的黨員徽章在汗水中折射出金色光芒,那是初心永不褪色的信仰印記。他們是被群眾親切稱為“老警”的退休民警。
近年來,萬榮縣公安局深入踐行新時代“楓橋經(jīng)驗”,守正創(chuàng)新,精心組織一些法律意識強、調解經(jīng)驗豐富、善于做群眾工作的退休民警充實到“老警調解室”,繼續(xù)為人民服務。這些退休民警壯大了人民調解員隊伍,成為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和基層社會治理體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創(chuàng)新工作機制 構建調解新格局
如何讓“老警”資源發(fā)揮最大效能?萬榮縣公安局在前期了解和充分調研的基礎上,綜合兩方面考慮對“老警”進行合理安排。
一方面,全縣交通事故接警體量大。從近年的數(shù)據(jù)來看,交通事故接警量占警情總量的三分之一以上。鑒于此,該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在事故處理中隊設立調解室,由3位“老警”組成調解團隊。退休前曾任職于派出所、刑警大隊、事故處理中隊的他們,有著豐富的公安工作經(jīng)驗和基層群眾工作經(jīng)驗,在有效化解各類交通事故糾紛、維護轄區(qū)和諧穩(wěn)定中發(fā)揮著積極作用。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事故處理中隊調解室創(chuàng)新實行“1+3+N”工作機制。其中,“1”是指輕微事故現(xiàn)場調,4個辦案組成員現(xiàn)場快速調解輕微事故,做好群眾安撫工作;無法當場調解的,要及時受案并在規(guī)定時間內出具相關報告。“3”是指3位“老警”深入調,對無法調解或疑難復雜案件,要將當事人引導至事故處理中隊調解室,由3位“老警”深度調解。“N”是指多元力量共同調,要主動吸納各派出所所長、各村村“兩委”干部、各司法所調解員等多元力量,形成調解合力,切實將矛盾糾紛化解在早、化解在小。
“我們要將大部分交通事故糾紛通過調解的方式得到有效解決,力爭實現(xiàn)調解率達95%以上。”萬榮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事故處理中隊中隊長楊曉軍說。他指著正在建設的“一站式”交通事故糾紛化解中心介紹道:“這個投資30萬元的新陣地,將引入保險公司、司法部門等入駐進來,實現(xiàn)責任認定、保險理賠、人民調解、司法訴訟等全流程服務。讓群眾進了這扇門,就能實現(xiàn)事故糾紛的‘一站式’化解。”
另一方面,縣城矛盾糾紛相對多發(fā)。解店鎮(zhèn)作為萬榮縣政治、經(jīng)濟、文化中心,人口最密集、矛盾最集中,尤其是家事糾紛和鄰里糾紛占到縣城矛盾總量的半數(shù)以上。
針對縣城矛盾糾紛多發(fā)的特點,萬榮縣公安局在解店派出所辦公區(qū)辟出專門場地,成立“老警調解室”,聘請退休民警張榮海在此主持調解工作。張榮海退休之前在萬榮縣公安局治安科工作了40余年,積累了豐富的治安案件處理經(jīng)驗和群眾糾紛處理經(jīng)驗,在調解中善用群眾語言說理,注重解糾紛更解心結,每年平均成功化解矛盾糾紛300多起,有效維護了轄區(qū)治安平穩(wěn)。
▲退休民警在事故處理中隊調解室里整理卷宗。
構建大調解體系 巧解交通事故糾紛
在事故處理中隊調解室里,辦公桌上堆滿的案卷見證著退休民警深調糾紛的智慧成果。“在調解室的工作崗位上,我們習慣穿著退休前的警服。這身承載著歲月榮光的制服,既是維護公平正義的無聲誓言,也是連接群眾信任的紐帶,更時刻提醒著我們每個人要自覺履行為群眾解憂的職責。”正在埋頭整理卷宗的王林剛說。工作中,3位“老警”獨創(chuàng)出感化共鳴法、換位促和法、利弊比對法、點穴突破法、執(zhí)著破解法、走穴援外法等六大調解法,每年成功調解糾紛800起以上,去年跨省援調重大事故6起。
66歲的王林剛是這個調解室的組長,在他看來,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其中重要的一點是要和群眾建立深厚感情,多站在當事人角度想問題。“既要端穩(wěn)法律天平,也要捧住人間冷暖。”王林剛深諳此道。
前段時間,一單位兩名職工下班后,其中一人讓另一人騎摩托車將其捎到汽車修理處。行駛途中,摩托車與一輛小型汽車相撞,造成乘坐摩托車的職工搶救無效死亡、駕駛摩托車的職工傷殘。事故發(fā)生后,小型汽車車主根據(jù)責任劃分通過保險公司進行了賠償,而摩托車駕駛者與乘坐者之間的賠償卻陷入僵局。死者家屬咨詢律師后,提出了一個賠償數(shù)額,摩托車駕駛者認為自己是好心幫忙,也無主觀惡意,再加上經(jīng)濟原因無法給到這個數(shù)額,雙方僵持不下。“死者上有老、下有小,過世時妻子還懷著孩子。調解當天,遺孀抱著新生兒的場景,讓在場所有人心痛落淚。”王林剛一方面訴說著孩子父親過世后,這個家庭將要面臨的困難,一方面結合民法典中對好意同乘的相關法條規(guī)定闡述摩托車主的相關權益,最終通過“法條解讀+情感攻略”的方法,促成22萬元賠償協(xié)議。
該調解室注重借助多元化的調解力量,將派出所、司法所、法庭等專業(yè)調解力量和各鄉(xiāng)鎮(zhèn)、村(社區(qū))的人民調解員及熱愛調解事業(yè)的鄉(xiāng)賢能人組織到一起,形成一個大調解體系。王林剛坦言:“當調解工作陷入僵局,我們會立即啟動大調解體系,聯(lián)系當事人所在村或鄉(xiāng)鎮(zhèn)的調解人員,詳細了解當事人家庭情況、經(jīng)濟狀況、性格特點等,引入當事人信得過的人參與調解,幫助案件取得突破。”
今年1月,榮河鎮(zhèn)23歲的楊某駕駛小型汽車追尾賈村鄉(xiāng)71歲呂某的電動三輪車,呂某搶救無效死亡。“案件棘手的地方在于楊某駕駛的汽車處于脫險狀態(tài),他家庭經(jīng)濟狀況較差,沒有民事賠償能力,甚至連喪葬費都無力墊付。”呂某發(fā)葬當天,村民聚集在一起,想為這位德高望重、謙和善良的退休村黨支部書記聲討。王林剛到現(xiàn)場后,先安撫好群眾情緒,并承諾該案的民事賠償一定會到位。與此同時,啟動社會救助基金為呂某墊付了5萬元喪葬費。第二天,王林剛立即啟動大調解體系,與村“兩委”主干多次到死者家中協(xié)商勸解,并通知肇事方近親屬協(xié)助履行賠償責任。經(jīng)幾次走訪和調解,最終楊某賠償死者家屬36萬元,使本次事故可能引起群體性事件的苗頭及早消滅。
“情理法”相融 化解家庭鄰里糾紛
走進解店派出所“老警調解室”,“有話好好說,萬事好商量”的標語在多元解紛流程圖旁尤為顯眼,83歲的張榮海正伏案整理調解卷宗。“這些是今年的案卷,經(jīng)我調解成功并整理成卷的有100余起。這些矛盾糾紛涉及面較廣,主要包括婚姻、債務、農民工欠薪、宅基地爭執(zhí)等方面。”張榮海指著桌上卷宗告訴記者。
隨便翻開幾本卷宗,人民調解申請書、人民調解受理登記表、人民調解調查記錄、人民調解協(xié)議書等材料整理齊全、裝訂有序,見證了張榮海多年的調解工作歷程。
年初,張榮海成功調解了一起拒不執(zhí)行法院還款判決的糾紛案。幾年前,一位群眾被朋友拉著合伙做生意,由于缺少資金,他便與朋友商量后向自己姐姐借了9萬元,并當場寫下一張兩人共同簽字的欠條。前段時間,姐姐得知弟弟將9萬元全部給了合伙人搞投資,催債無果,便將弟弟的合伙人告上法院,法院根據(jù)各方提供的證據(jù)和原告的訴求,依法判處該合伙人盡快歸還全部欠款。判決生效后,該合伙人拒不執(zhí)行,被司法拘留兩次事情仍無進展。解店派出所派張榮海出面調解,張榮海向當事人了解實情后,得知這9萬元系兩人共同借出且共同投資使用,對弟弟從勇于擔責的角度進行心理攻破,“不管怎么樣,錢是共同借的,債也該共同擔”,最終弟弟表示愿意承擔一半欠款,這件事情得到圓滿解決。
張榮海表示:“調解糾紛一定要保持客觀,不能帶有任何傾向,這樣才能公正地站在各方當事人立場考慮問題,達成讓各方都滿意的結果。”當?shù)赜?人合伙投資建公寓,水、電、暖等都是共用的,但建成后3人多次因水、電、暖等費用核算不均之類的瑣事吵架打鬧。張榮海介入此事后,請3家各出代表一起核算好賬單,并根據(jù)各家占地面積大小進行劃分,最終3家都認可了這個結果,在調解協(xié)議書上簽下字。
今年1月,張榮海受理了一起鄰里糾紛案。2024年,吳某丈夫幫忙給同村的賈某家建房,賈某以工程質量不好為由拖欠其3000元工資。吳某前去討要,雙方發(fā)生糾紛,吳某丈夫一氣之下打碎了賈某家玻璃,賈某隨即報了警。“對于家庭鄰里糾紛,不能簡單地對當事人執(zhí)行拘留,也不能只處理打碎玻璃這一件事,這樣不但不利于矛盾化解,反而會助長雙方的矛盾,爆發(fā)更嚴重的后果。”在處理家庭鄰里糾紛中,張榮海從事情的來龍去脈、前因后果下手,既引用相關法律法規(guī),又關注當事人情感需求,通過“情理法”相結合的調解方法,最終賈某支付吳某丈夫2000元工資,吳某對砸碎的玻璃進行賠償,這件事情就此了結。
如今,這些穿梭在街頭巷尾的“銀發(fā)警察”,正用堅守詮釋為民初心、以智慧續(xù)寫忠誠使命,在河東大地繪就新時代“楓橋經(jīng)驗”的生動圖景。
來源:平安萬榮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