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東莞一家頗具規模的智能工業公司廠房里,機器聲轟轟作響,自動運行的智能小車忙碌地穿梭在各條生產線之間,精準地運送著原料和成品。
公司負責人周力站在一旁,看著一批批即將發往海外市場的精美服飾,心中卻滿是憂慮。
“周總,銀行那邊還是不同意咱們的融資申請,這可怎么辦?就因為之前那起勞資糾紛,可錢已經給了,案子也結了啊!”公司財務小李焦急地說。
周力皺著眉頭,陷入沉思。
一起小糾紛讓融資受阻
位于東莞市常平鎮的這家智能工業公司,是廣東首批“三來一補”企業,扎根當地20年,專注高檔服裝研發設計、生產、銷售。近些年,順利從傳統制造工廠轉型升級為高新技術企業,產品遠銷海外國際市場,年產值超億元。
然而,2024年10月初,公司準備加大研發投入,滿懷期待地辦理一項融資業務,卻被無情地澆了一盆冷水:銀行發現公司存在涉訴案件,由此認定存在訴訟風險與信用風險,終止了業務辦理。
這對正處于發展關鍵期、急需資金支持的智能工業公司來說,無疑是一次沉重的打擊。
財務人員將此消息告訴周力時,他才想起公司之前與前員工袁某確有一起勞資糾紛。
可那起糾紛明明已經妥善解決了,支付了停工留薪期工資合計12萬元,為何還會這樣?
因一起小小的勞資糾紛,公司被銀行貼上了“信用風險”的標簽,融資之路戛然而止。
實際上,這不是一家之“痛”。
中小微企業因涉訴而陷入“融資難”“貸款難”“招投標難”的問題由來已久。出現這一問題的根源是什么?
“主要是企業涉訴后,金融機構等無法準確獲取企業被訴原因、標的額、履行情況等具體信息,難以開展精準的風險評估,于是就容易出現‘一刀切’式的斷貸、停貸情況。”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長秦旺告訴記者。
法官走訪企業了解情況
資金斷流,中小微企業面臨的選擇無非兩個:倒閉或尋求成本更高的借款渠道,這給涉訴企業的生存發展帶來重大影響。
不行,得趕緊找法院想想辦法。周力撥通了東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常平人民法庭的電話。
“法官,案子早結了,跟公司經營沒有任何關系,可這涉訴信息把融資給攪黃了,這可怎么辦?”周力的聲音充滿了焦急和擔憂。
一次實地走訪了解企業困境
“你先別著急,我們想想辦法,核實一下公司的涉訴情況,有消息我通知你。”常平法庭副庭長朱暢在聽完基本情況后安撫道。
經過了解,朱暢得知智能工業公司的勞資糾紛案已在2023年9月結案,并已執行完畢。
隨后,朱暢又通過辦案系統,查詢了智能工業公司在東莞第三法院的涉訴情況,確認了該公司沒有其他的訴訟和執行案件。
“光看資料還不夠,咱們得去公司實地走訪一趟,看看是否還隱藏著其他潛在的訴訟風險,這樣才能更好地幫助企業。”朱暢認為。
法官實地走訪公司了解情況
來到企業,看到公司上下干得熱火朝天,正在趕制年底訂單。經詢問得知,公司目前也無任何在其他法院的在訴案件,現在急需資金研發下一代產品。
“朱庭長,這筆貸款對公司很關鍵啊!”周力說。
按以往,可能會出具一份結案通知書,表示該案件已經履行完畢、就此結案,但這可能對銀行評估風險起不到應有的作用。
“從銀行的專業角度來說,是很難通過結案通知書來判斷企業涉訴信息對他們資信的影響嚴重程度的。”朱暢說。
法官討論出具企業涉訴信息說明函事項
當涉訴信息未能完整呈現時,法院究竟該公開哪些關鍵信息,才能助力銀行精準判斷企業的訴訟風險與資信狀況?
從2024年年初開始,廣東高院廣泛調研,并征求金融管理部門、行業協會、金融機構、類金融機構、投資機構的意見建議,助力中小微企業走出因涉訴信息不對稱、不完整而陷入“融資難”“貸款難”“招投標難”的困境,并在全省印發了為企業提供涉訴信息說明服務的工作指引。
一份說明函成為“破局之鑰”
“針對因涉訴而無法融資的企業,廣東高院這份工作指引有明確規定,應該能為你們提供幫助。”朱暢詳細了解公司情況后說。
周力聽完眼前一亮,但又有些擔心:“能行得通嗎?剛才您分析說結案文書可能都沒用,我們提交了很多財務資料,他們也不同意重新審核公司資信情況。”
“這份說明函可不是普通的結案通知書,它會如實告知公司所涉案件訴訟請求、裁判結果以及執行情況等,為銀行提供全面參考。您先提交書面申請材料,法院審查后便可發出。”朱暢的一番解釋,讓周力心中重新燃起了希望,連忙準備申請材料。
很快,書面申請材料便送到了朱暢手中。
法官向某銀行出具企業涉訴信息說明函
朱暢立即起草了函件,詳細告知了公司所涉案件基本情況等,并說明企業已履行完畢執行義務,案件已結案,發往了公司申請貸款的銀行。
“信息提供至何種程度是這項工作的關鍵和難點,既要為銀行等金融機構開展信貸評級提供足以清晰判斷的依據,又要保證說明內容不過分透露當事人隱私等信息,且法院只是如實告知,不帶有傾向性立場,還好這些都在廣東高院的指引中有明確規定。”朱暢表示。
不久前,好消息傳來:銀行重新評估了公司的信用資質,順利通過了融資業務申請,目前融資手續正在有條不紊地辦理當中。
某智能公司代表與某銀行洽談融資事宜
“真沒想到,法院發出的一份說明函,成了公司的‘救命稻草’。不僅讓我們盤活了資金、穩住了生產,更增強了我們對未來發展的信心!”電話中,周力激動地向朱暢表達著感激之情,聲音因喜悅而微微顫抖。
截至目前,廣東法院共發出涉訴信息說明函31份,幫助了31家像智能工業公司這樣的企業。
“法院的涉訴信息說明服務,依法為企業‘正名’,降低了民營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融資成本與難度,為營造安商惠企的法治化營商環境作出了積極貢獻。”全國人大代表、廣東省工商聯副主席、湛江市工商聯主席林水棲告訴記者。
2024年年初,廣東高院召開司法服務保障金融高質量發展座談會,出臺“金融司法二十條”,要求全省法院發揮審判職能作用,緩解中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大力推進金融糾紛多元化解,發揮金融“活水”作用賦能實體經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