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未成年人檢察工作白皮書(2024)》(下稱“白皮書”)。白皮書從未成年人“四大檢察”業務開展情況、堅持“預防就是保護,懲治也是挽救”強化未成年人犯罪預防和治理、堅持“零容忍”態度依法嚴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堅持“四大檢察”綜合履職深化未成年人權益保護、堅持一體抓實“三個管理”促進未成年人檢察高質效履職辦案、堅持立足檢察職能促推未成年人“六大保護”融通發力、堅持加強隊伍建設推動未成年人檢察工作高質量發展等七個方面進行了分析總結,梳理了對未成年人檢察及司法保護工作具有一定影響的案事件、典型做法和工作機制。
白皮書顯示,2024年,最高檢依法核準追訴初中生殺害同學埋尸案等低齡未成年人嚴重暴力犯罪34人。全國檢察機關受理審查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65198人,同比下降1.1%,批準逮捕34329人,同比上升27.8%;受理審查起訴未成年人犯罪人數增幅放緩,受理審查起訴101526人,同比上升4.3%,提起公訴56877人,同比上升46%。辦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盜竊罪、詐騙罪、聚眾斗毆罪、強奸罪、搶劫罪五類犯罪人數合計占受理審查起訴未成年人犯罪總數的69.4%。
白皮書透露,2024年,全國檢察機關共批準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57156人,提起公訴74476人,同比分別上升7.3%、11%。從犯罪類型來看,強奸罪,猥褻兒童罪,搶劫罪,尋釁滋事罪,強制猥褻、侮辱罪五類犯罪人數合計占起訴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總數的67%。此外,成年人利用電信網絡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呈現較快上升趨勢。
白皮書介紹,2024年,全國檢察機關立足法律監督職能,持續深化未成年人綜合司法保護。在民事權益保障方面,全國檢察機關結合辦案共制發“督促監護令”31809份,共辦理涉未成年人支持起訴案件5155件,審查后支持起訴4623件,辦理涉未成年人民事訴訟監督案件725件。在行政檢察領域,共辦理涉未成年人行政訴訟監督案件77件。檢察機關積極發揮公益訴訟職能,立案辦理未成年人保護公益訴訟案件12062件。
白皮書中還展示了檢察機關一體抓好未成年人檢察業務管理、案件管理、質量管理的有效舉措,呈現了以檢察司法保護為切入點,協同“六大保護”相關職能部門履職盡責的良好成效。
今天的少年兒童是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的接班人和未來主力軍。
——習近平
目 錄
前 言
一、未成年人“四大檢察”業務開展情況
二、堅持“預防就是保護,懲治也是挽救”,強化未成年人犯罪預防和治理
三、堅持“零容忍”態度,依法嚴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四、堅持“四大檢察”綜合履職,深化未成年人權益保護
五、堅持一體抓實“三個管理”,促進未成年人檢察高質效履職辦案
六、堅持立足檢察職能,促推未成年人“六大保護”融通發力
七、堅持加強隊伍建設,推動未成年人檢察工作高質量發展
結 語
全國省級檢察機關未成年人檢察品牌簡介
全國未成年人檢察工作大事記
前 言
檢察機關作為國家法律監督機關和參與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全過程的政法機關,承擔著未成年人保護的重要責任。2024年,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全國檢察機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最高人民檢察院組織召開第二次全國檢察機關未成年人檢察工作會議,積極推動未成年人檢察工作高質量發展。堅持“預防就是保護,懲治也是挽救”,全面準確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組織召開“強化未成年人犯罪預防和治理”研討會,協同加強專門教育及專門矯治教育工作,推進未成年人罪錯行為分級干預矯治,強化未成年人犯罪預防和治理。堅持“零容忍”態度,依法嚴厲懲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會同相關部門推進完善性侵害未成年人“一站式”辦案救助機制,強化未成年被害人關愛救助。堅持“四大檢察”綜合履職,一體推進未成年人檢察“三個管理”,做實“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堅持立足檢察職能,找準“家庭、學校、社會、網絡、政府、司法”六大保護融通發力的著力點,共同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撐起法治藍天。
一、未成年人“四大檢察”業務開展情況
檢察機關充分發揮未成年人檢察業務集中統一辦理優勢,依法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訴訟“四大檢察”職責,強化對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立體化、多層次、全方位保護,努力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提供堅強司法保障。
(一)未成年人刑事檢察工作情況
1. 未成年人犯罪情況
(1)受理審查起訴未成年人犯罪人數增幅放緩。2024年,全國檢察機關受理審查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65198人,同比下降1.1%,批準逮捕34329人,同比上升27.8%;受理審查起訴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01526人,提起公訴56877人,同比分別上升4.3%、46%。
(2)辦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類型相對集中。2024年,全國檢察機關受理審查起訴未成年人犯罪人數較多的罪名包括:盜竊罪33519人、詐騙罪10166人、聚眾斗毆罪10054人、強奸罪9457人、搶劫罪7356人,五類犯罪人數合計占受理審查起訴未成年人犯罪總數的69.4%。
(3)辦理低齡未成年人犯罪人數有所下降。2024年,全國檢察機關受理審查起訴14周歲至16周歲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9317人,同比下降7.4%。
(4)依法規范適用附條件不起訴。2024年,全國檢察機關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適用附條件不起訴20978人,附條件不起訴率為21.5%。檢察機關在作出附條件不起訴的決定前,均聽取公安機關、被害人意見。同時,高度重視落實考驗期內監管和幫教工作,對實施新的犯罪、發現漏罪以及多次違反監督管理規定等情形的,依法撤銷附條件不起訴、提起公訴1104人。
(5)依法適用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犯罪記錄封存制度。2024年,認真落實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訴訟程序和特殊保護制度,全國檢察機關通知法律援助機構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51791人次,對符合條件的未成年人落實犯罪記錄封存67720人。
2. 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情況
(1)辦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增幅放緩。2024年,全國檢察機關共批準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57156人,提起公訴74476人,同比分別上升7.3%、11%,增幅較2023年分別下降28個、3.9個百分點。
(2)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主要涉及五類罪名。2024年,全國檢察機關起訴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人數較多的罪名包括:強奸罪25558人、猥褻兒童罪11650人、搶劫罪4717人、尋釁滋事罪4418人、強制猥褻、侮辱罪3627人,五類犯罪人數合計占起訴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總數的67%。
(3)成年人利用電信網絡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上升較快。2024年,全國檢察機關起訴成年人利用電信網絡實施侵害未成年人犯罪3347人,同比上升14.1%,在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中的占比從2023年的6.9%上升至2024年的7.3%。
(二)未成年人民事檢察工作情況
1. 開展“督促監護令”工作情況。2024年,全國檢察機關結合辦案,針對性督促、引導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共制發“督促監護令”31809份。其中,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監護人制發“督促監護令”25235份,向未成年被害人的監護人制發“督促監護令”6280份,向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制發“督促監護令”294份。
2. 開展民事支持起訴工作情況。2024年,全國檢察機關共辦理涉未成年人支持起訴案件5155件,審查后支持起訴4623件。支持起訴案件主要集中于人格權糾紛,婚姻家庭、繼承糾紛,侵權責任糾紛,監護權監督等領域。
3. 開展民事案件審判監督和執行活動監督情況。2024年,全國檢察機關共辦理涉未成年人民事訴訟監督案件725件,其中民事生效裁判監督案件351件,民事審判活動監督案件183件,民事執行活動違法監督案件191件。對民事生效裁判提出再審檢察建議12件,提出抗訴4件。對民事審判活動違法情形提出檢察建議171件,對民事執行活動違法情形提出檢察建議162件。
(三)未成年人行政檢察工作情況
1. 開展行政案件審判監督和執行活動監督情況。2024年,全國檢察機關共辦理涉未成年人行政訴訟監督案件77件。其中,行政生效裁判監督案件71件,行政審判活動監督案件4件,行政執行活動監督案件2件。針對行政生效裁判提出抗訴1件。對行政審判活動違法情形提出檢察建議2件。
2. 開展行刑反向銜接情況。2024年,全國檢察機關對涉未成年人案件決定不起訴但需要給予行政處罰的,向有關主管機關提出檢察意見4082件4940人,行政機關已作出行政處罰3543人。
(四)未成年人公益訴訟檢察工作情況
2024年,全國檢察機關共立案辦理未成年人保護公益訴訟案件12062件。其中,行政公益訴訟11987件,民事公益訴訟75件。
二、堅持“預防就是保護,懲治也是挽救”,強化未成年人犯罪預防和治理
強化未成年人犯罪預防和治理,是維護國家長治久安、應對未成年人犯罪新情況新問題的必然要求。檢察機關積極貫徹“教育、感化、挽救”方針和“教育為主、懲罰為輔”原則,堅持“預防就是保護,懲治也是挽救”,一體推進預防和懲治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努力遏制未成年人犯罪上升態勢。
(一)全面協調推進
針對未成年人犯罪新形勢和未成年人檢察工作新要求,檢察機關堅持從政治上著眼、在法治上著力,堅決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最高人民檢察院多次召開黨組會、檢委會專題研究,明確提出“預防就是保護,懲治也是挽救”,確保未檢工作始終沿著正確方向穩步發展。2024年9月,由中國預防青少年犯罪研究會主辦的“強化未成年人犯罪預防和治理”研討會在最高人民檢察院召開。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政法委書記陳文清出席會議并講話,強調要全面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從源頭預防、分級矯治、依法懲處、綜合治理入手,全面強化未成年人犯罪預防懲治工作。2024年10月,最高人民檢察院召開第二次全國檢察機關未成年人檢察工作會議,明確提出“堅持依法辦案”“落實寬嚴相濟”“遵循辦案規律”“注重標本兼治”,一體推進未成年人犯罪預防懲治、未成年被害人保護救助、權益維護、社會治理等各項工作。全國檢察機關認真落實最高人民檢察院部署要求,扎實推進未成年人犯罪預防和治理工作,取得積極成效。
(二)堅持依法懲治
檢察機關全面準確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依法該嚴則嚴、當寬則寬。對主觀惡性大、犯罪手段殘忍的未成年人犯罪依法懲處,決不縱容。2024年,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核準追訴初中生殺害同學埋尸案等低齡未成年人嚴重暴力犯罪34人。對情節較輕、社會危害性較小的犯罪,或者較輕犯罪的初犯、偶犯,依法從寬,最大限度教育挽救,防止再犯。認真落實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別程序,做實做細社會調查工作,發揮好法定代理人、合適成年人到場的監督、撫慰、教育等作用,依法規范適用附條件不起訴,更好促進未成年人回歸社會。結合未檢辦案質效分析研判,最高人民檢察院對附條件不起訴開展專題調研,完善幫教考察協同機制,充分發揮制度效能。
(三)推動分級矯治
檢察機關積極推動未成年人罪錯行為分級干預矯治,結合未成年人罪錯程度、個體差異、訴訟階段等,會同相關部門做實做細分級干預矯治工作。積極促推專門學校建設,建立健全檢察機關與專門學校銜接機制,持續推動專門學校更好堅持“學校”定位,立足“教育”屬性,發揮“專門”功能,做實“精準”矯治。廣西壯族自治區檢察院向自治區黨委政法委專題報告,會同相關部門促推建成專門學校55所,實現地市級全覆蓋,已依法矯治教育罪錯未成年人6100余人。河北省檢察院根據省委統一部署,牽頭開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專項工作,協調教育、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門共同發力,促推全省11個設區市均建成一所專門學校。四川省檢察院出臺《關于加強檢察機關與專門學校工作銜接的意見》,協同相關部門推動全省建成14所專門學校。此外,各地檢察機關積極會同公安、法院、社會工作等部門建立矯治教育與社會觀護基地銜接機制,充分發揮觀護基地在矯治教育罪錯未成年人方面的積極作用,推進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確立的9種矯治教育措施有單位承接、有場所執行。江蘇省蘇州市檢察院針對流動未成年人犯罪占比較高問題,整合社會力量共建社會觀護基地,探索構建“分層分類、精準矯治、社會共治”的觀護體系,觀護幫教的100余名罪錯未成年人均順利通過觀護期,無一再犯。山西省檢察機關積極引入社會力量參與幫教工作,聯合社會愛心企業掛牌成立112個未成年人社會觀護幫教基地,指導幫助未成年人改過自新。
(四)注重精準幫教
根據未成年人罪錯行為特點和矯治教育規律,結合涉案未成年人具體情況,制定個性化的幫教方案,實施有針對性的幫教工作。同時,對干預矯治的情形和再犯風險進行動態評估,必要時及時調整措施,通過縮短或延長幫教期限、心理疏導、司法訓誡、家庭教育指導等多種措施加大幫教力度,及時矯正涉案未成年人的行為認知偏差。貴州省檢察機關探索建立“訓誡+督促監護+家庭教育指導+觀護矯正”未成年人幫教模式,在專門學校建立社工服務站、心理咨詢室,組織矯治教育小組定期到校開展針對性心理疏導、行為矯正。青海省檢察院建立不捕不訴未成年人、社區矯正監督對象等6類重點人群臺賬并定期更新,對罪錯未成年人開展個案矯治和精準幫教。
(五)深化源頭預防
檢察機關立足辦案開展深入調研分析,結合涉未成年人案件的特點、原因和趨勢,及時發現案件背后的突出問題,積極爭取黨委政府重視支持,會同相關部門,圍繞重點區域、行業、場所、人員開展綜合防控,努力從源頭消除犯罪誘因。云南、安徽等地檢察機關積極推動成立省級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制定工作方案,部署開展專項行動,完善定期調度與通報、掛牌督導、考核評價等工作機制,構建區域性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格局。全國4.4萬名檢察官到近8萬所學校擔任法治副校長,深入開展以案釋法,引導未成年人“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針對未成年人犯罪罪名集中、共同犯罪占比高等特點,最高人民檢察院區分不同主題,組織評選一批精品法治網課,為強化未成年人法治宣傳教育提供指引。會同教育行政部門等建成用好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廣泛開展“法治進校園”“法治進鄉村”等活動,引導廣大青少年遠離違法犯罪。江蘇省揚州市檢察機關建成全國青少年無障礙法治教育基地,通過室內盲道、盲文翻譯、同聲傳譯、黑暗體驗等全場景無障礙設施,實現未成年特殊群體法治教育與權益保障精準覆蓋。河南省檢察機關邀請全國和省人大代表建立“人大代表工作站”,建成14個“未成年人綜合保護中心”,在5個中職院校和專門學校設立“檢察官聯絡辦公室”,凝聚未成年人犯罪預防和治理共識。
三、堅持“零容忍”態度,依法嚴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檢察機關堅持懲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不放松,依法嚴厲打擊各類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形成有力震懾。同時,協同有關部門、社會力量開展未成年被害人綜合救助工作,持續傳遞司法溫暖。
(一)依法從重從快懲治侵害未成年人重大惡性犯罪
檢察機關建立重大敏感案件快速反應機制,對侵害未成年人惡性案件提前介入偵查,從快批捕、起訴,從嚴提出量刑建議。最高人民檢察院對70余件侵害未成年人重大、敏感案件跟蹤指導,對湖南常德黃某駕車沖撞學生案等有重大社會影響的案件掛牌督辦,從重從快批捕、起訴,被告人黃某被依法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貴州省貴陽市檢察院辦理余某某拐賣兒童案,及時發現漏罪,通過引導偵查、補充偵查,追加起訴犯罪事實4起,涉及被拐兒童6人,被告人余某某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二)突出打擊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最高人民檢察院與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高度重視依法懲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組織未成年人有償陪侍等犯罪。2024年,檢察機關起訴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4.5萬余人,組織未成年人進行違反治安管理活動罪5800余人。湖南省檢察機關根據湖南省委統一部署,連續三年開展嚴懲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利劍護蕾”專項行動,一體推進“懲治、保護、治理”綜合施策,形成有力震懾。海南省檢察機關積極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開展未成年人“護苗”三年專項行動和打擊防范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攻堅行動部署,省檢察院成立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統籌推進檢察環節專項行動走深走實。各地檢察機關深化與公安機關配合制約,派員提前介入2.3萬余件涉未成年人重大敏感案件偵查活動。最高人民檢察院與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聯合舉辦侵害婦女兒童刑事案件辦理培訓班,進一步明確特定類型案件、案件特定環節、特定問題的辦案標準和法律適用,統一執法司法標準和尺度。
(三)持續促推強制報告、入職查詢制度落實
檢察機關堅持落實案件倒查和督促追責機制,經逐案倒查發現相關責任主體未履行強制報告義務、應報告不報告問題后,通過線索移送、情況通報、檢察建議等方式督促有關主管部門和單位對338名責任人員進行追責。2024年,全國檢察機關起訴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線索源于強制報告的3793件,占辦案總數的6.8%。從報告主體看,醫院報告占45.7%;學校報告占29.4%;賓館報告占7.8%;社區報告占2.7%;其他報告占14.4%。最高人民檢察院會同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全國婦聯印發《落實強制報告制度典型案例》,總結提煉各地在落實強制報告制度過程中采用的監護危機干預、留守兒童保護、被害人綜合救助等經驗做法和有益探索,為更加便捷、高效、規范的發現、報告提供借鑒。湖南、甘肅等地檢察機關單獨或聯合有關部門研發強制報告線上平臺,及時發現相關單位、部門在落實強制報告制度中存在的問題,更加精準促推制度落實。遼寧省大連市普蘭店區檢察院在教育系統、醫療系統采取“雙聘任制”方式聘請強制報告聯絡員,納入網格化管理,搭建協作平臺。各地檢察機關依法嚴格落實入職查詢制度和從業禁止制度,確保應查盡查、該禁則禁。2024年,全國檢察機關推動密切接觸未成年人單位落實入職查詢,不予錄用1361人。重慶市檢察院與市教委建立學校教職員工入職查詢平臺和從業禁止制度,會同市民政局出臺民政系統密切接觸未成年人崗位工作人員犯罪記錄查詢工作暫行辦法,進一步擴大入職查詢、從業禁止范圍。
(四)強化未成年被害人權益保護
2024年7月,最高人民檢察院與公安部等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建立完善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站式”辦案救助機制的意見》,進一步推動和規范“一站式”辦案場所的建設使用,細化綜合保護的流程和措施。持續加強未成年被害人多元綜合救助,會同教育、民政、婦聯等部門及社會專業力量做好未成年被害人的經濟救助、心理干預、身體康復等工作。2024年,全國檢察機關共救助未成年人1.6萬余人,發放司法救助金1.7億元。圍繞未成年被害人的實際情況和需求進一步加強異地協作,京津冀、滬蘇浙皖等多地建立長效異地協同救助機制,救助實效明顯提升。
四、堅持“四大檢察”綜合履職,深化未成年人權益保護
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訴訟“四大檢察”綜合履職,既是全面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實現路徑,也是預防涉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重要抓手。檢察機關持續深化未成年人權益保護,提升未成年人綜合司法保護能力和水平,以高質效檢察履職護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一)加強未成年人刑事訴訟監督
強化立案監督、偵查活動監督、審判監督,及時發現、糾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量刑失衡等問題。加強抗訴工作,完善抗前指導、上下聯動工作機制,強化跟進監督、接續抗訴。2024年,全國檢察機關對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提出抗訴599件,其中,對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提出抗訴431件,對刑事審判活動違法情形提出糾正意見706件次。最高人民檢察院發揮示范帶動作用,依法抗訴的王某某強奸、猥褻兒童案,經最高人民法院指令異地再審,王某某由無罪被改判有期徒刑八年。
(二)推進未成年人刑事執行檢察
檢察機關堅持分工負責、協調配合,規范開展未成年人刑事執行檢察工作,充分發揮“派駐+巡回+科技”監督機制優勢,加強對未成年犯管教所刑罰執行、獄政管理等重點環節的監督,深化對“減假暫”同步監督和實質化審查,全面綜合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2024年,最高人民檢察院組織對河南、廣東兩地未成年犯管教所開展專項巡回檢察,緊扣未成年犯身心特點和特殊監管制度落實開展工作,既監督監管執法問題,更督促提升幫教質效。各省級檢察院認真落實《人民檢察院巡回檢察工作規定》,組織實施轄區內未成年犯管教所巡回檢察工作,推動檢察監督和監管執法水平共同提升。遼寧省檢察機關強化對在押未成年犯“監內幫扶”的同時,強化刑滿釋放后的“跟進幫扶”,助力順利回歸社會。加強社區矯正監督,借助專業社會力量,開展未成年社區矯正對象個性化幫教,有效預防和減少再犯。
(三)強化未成年人民事檢察
以監護監督為重點,圍繞涉未成年人監護、代理、撫養、收養、繼承、教育等領域,探索強化未成年人民事權益保護。一是強化民事訴訟監督工作。圍繞撫養、監護、探望、繼承等重點領域,做強民事生效裁判監督、民事審判和執行活動監督,切實保護未成年人民事合法權益。廣東省廣州市黃埔區檢察院辦理未成年人撫養費“久執難結”案件,發現被執行人存在以虛假訴訟方式逃避債務情形,依法提出再審檢察建議監督糾正,并及時向公安機關移送犯罪線索。二是提升民事支持起訴質效。緊扣“支持”定位,堅持“必要”原則,對難以維護自身權益的未成年人及其監護人,依法支持起訴,持續深化對未成年人的全面綜合司法保護。支持起訴適用條件把握更加規范,質量持續向好。山東省東平縣檢察院依法支持因交通肇事致殘的未成年人向肇事車主索賠維權,并促成雙方達成執行和解,幫助未成年人獲得賠償100萬元。三是多措并舉推進監護監督工作。結合刑事案件辦理,探索建立監護侵害和監護缺失案件快速反應機制,積極開展監護干預和救助保護。根據未成年人的生活環境、家庭教育、監護人監護狀況等,針對性制發“督促監護令”,促進發揮家庭教育、家庭監護在預防涉未成年人違法犯罪中的作用。福建、江西等地檢察機關制發“督促監護令”時,加強對監護人監護履職與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因果關聯分析,聯合多方力量強化跟蹤問效。
(四)加強未成年人行政檢察
聚焦涉未成年人教育、戶籍、住房、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社會保險待遇等行政爭議領域,強化行政生效裁判監督、行政審判和執行活動監督的精準度和深度,督促行政職能部門依法履職,推動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實現有力監督、有效監督。一是未成年人行政生效裁判監督穩步開展。廣東省檢察機關對一起涉未成年人村民待遇行政判決申請監督案依法提出抗訴,保障未成年人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確認、集體經濟組織收益分配等方面享有平等權益。行政生效裁判監督主要涉及收養登記、受教育權保障、犯罪記錄封存以及征地拆遷等領域。二是規范推進行刑反向銜接工作,經審查認為需要給予被不起訴人行政處罰的,及時提出檢察意見,移送有關行政主管機關,同時做好對案件處理情況的跟蹤督促。三是促進涉未成年人權益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通過促成和解、檢察聽證、司法救助等方式,實質性化解涉未成年人權益行政爭議。
(五)規范未成年人公益訴訟檢察
檢察機關緊緊圍繞“未成年人公益保護”這一核心要素,精準規范開展未成年人保護公益訴訟檢察工作。一是注重發現公共場所涉未成年人權益維護問題,提升未成年人保護公益訴訟案件質量。陜西省西鄉縣檢察院針對部分醫院、商超、交通樞紐、景區等公共場所母嬰室存在面積狹小、堆放雜物、導向標志不醒目、未向公眾開放等情形,向衛健、交通、文旅等部門制發檢察建議,督促完善基礎設施配置,強化母嬰權益保護。二是找準檢察履職切入點,不僅關注個案公益修復,更通過類案監督發現治理短板漏洞。福建省福州市檢察機關針對辦案發現的機動車租賃企業向不具備駕駛資格的未成年人出租車輛問題,向市交通運輸管理局制發公益訴訟檢察建議,推動制發《關于進一步規范小微型客車租賃管理的通知》,促進多家租車企業APP完成線上身份核驗功能系統升級。三是聚焦未成年人個人信息保護、網絡保護、食品藥品安全、校園周邊安全、不適宜未成年人活動場所治理、新業態治理等未成年人保護難點領域,著力強化公益訴訟監督。寧夏回族自治區西吉縣檢察院在工作中發現當地某學校不規范存放大量過期化學藥品試劑,存在校園安全隱患,以行政公益訴訟方式促推縣教育體育局履行監管職責,督促進行集中運轉及專業處理。
(六)深化未成年人檢察綜合履職
立足檢察機關法律監督職責,堅持“一案多查”“多案聯查”,綜合履行“四大檢察”職能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強化系統審查、職能統籌、全面保護意識,辦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過程中,一并審查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權益及公共利益是否遭受損害;辦理未成年人民事、行政、公益訴訟案件時,同步考慮是否涉及刑事犯罪問題,查找是否有其他案件線索,打好綜合保護“組合拳”。強化全流程、全領域綜合保護,堅持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矯治違法犯罪未成年人以及保護未成年人利益相結合,綜合運用特別程序、保護措施深化對未成年人的司法保護。2024年,最高人民檢察院就未成年人檢察綜合履職工作深入開展調研,形成專題報告,并以綜合履職主題開展“未檢大講堂”專題培訓,引導各地進一步提高未成年人檢察綜合履職實效。
五、堅持一體抓實“三個管理”,促進未成年人檢察高質效履職辦案
準確把握和全面落實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一取消三不再”部署要求,一體抓好未成年人檢察業務管理、案件管理、質量管理,推動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涉未成年人案件,加強未成年人綜合司法保護。
(一)規范未成年人檢察業務管理
檢察機關改進未成年人檢察業務管理方式,建立辦案質效定期分析、研判會商、動態通報制度,更加注重對涉未成年人重點案件類型、重點辦案領域、重要業務態勢的分析。最高人民檢察院每季度通過視頻會議開展未檢條線辦案分析,未成年人檢察廳、案件管理辦公室與各省級檢察院未檢部門相關負責同志,圍繞未成年人犯罪、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綜合履職等領域反映的問題進行重點剖析,分析形勢任務,研究對策建議,強化跟蹤指導,促進提升未成年人檢察辦案質效。
(二)加強未成年人檢察案件管理
加大對涉未成年人案件訴訟程序、特殊制度等環節的監督和管理,進一步明確羈押必要性審查、批捕、起訴、支持起訴、出庭、訴訟監督等各個環節的工作重點和時間節點,規范附條件不起訴、社會調查、犯罪記錄封存等未成年人特別程序的啟動條件、實施方式、完成時限、文書制作等要求。完善涉未成年人案件辦理流程管理機制,開展定期抽查,對辦案程序常錯問題進行梳理歸類,形成“清單式”預警、提醒。河北省檢察院建立以備案審查、涉未成年人性侵害案件裁判結果交叉同步審查等為重點的未檢案件管理規范庫,總結歸納十類案件監督點形成監督模塊嵌入全省監督平臺,以技術賦能未檢案件管理流程。吉林省檢察院制定《吉林省檢察機關辦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一案八查”規定》,明確未檢案件辦理中同步審查刑事訴訟合法性和規范性、民事、行政、公益訴訟案件線索、綜合救助等八個方面情況,促進未成年人“四大檢察”相互支撐、一體協同。強化涉未成年人案件個案辦理與類案指導,完善涉未成年人案件請示報告制度,研究制定涉未成年人重大、敏感案件報告和指導辦理工作細則。海南省檢察院印發《海南省檢察機關涉未成年人案件備案審查工作辦法》,建立校園性侵害案件、重大敏感案件、撤銷附條件不起訴案件等報送上級院或省院備案審查機制。湖北省檢察機關組織開展“走一線、解難題、提質效、強素能”調研,先后赴全省15個市州院114個基層院座談交流、實地走訪,進一步厘清提升未檢辦案質效工作思路。
(三)優化未成年人檢察質量管理
探索建立涉未成年人案件辦理質效和檢察履職成效相結合的案件質量評查體系。最高人民檢察院制定涉未成年人案件質量評查標準,探索建立辦案人員自查、辦案部門組織核查、案件管理部門組織評查的案件質量檢查評查機制,重點從事實認定、證據采信、法律適用、釋法說理、遵守辦案程序以及未成年人特別程序落實情況、幫教措施有效性等方面進行檢查評查,實現2024年度最高人民檢察院本級辦理涉未成年人案件檢查評查全覆蓋,一體推進問題整改、講評培訓、建章立制工作,切實做好“后半篇文章”。山西省檢察院制發《未成年人刑事檢察案件評查指引》,包括事實認定、證據采信、法律適用等8個方面150個案件質量評查點,促進提升未檢司法辦案規范化水平。四川省成都市檢察院部署開展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百案評查”專項活動,抽樣評查未成年人犯罪、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各100件,推動解決事實證據認定不全面、矯治幫教不精準、綜合履職不到位等實體和程序問題。建立重點案件反向審視機制,對重大疑難復雜、新類型新領域案件以及錯案、典型瑕疵案件等及時查找問題,最高人民檢察院組織全國檢察業務專家實地督導附條件不起訴案件適用問題。加強案件檢查評查結果運用,規范履職保障和追責懲戒機制,促進依法履職、規范辦案、科學管理。
六、堅持立足檢察職能,促推未成年人“六大保護”融通發力
未成年人保護工作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需要“六大保護”相互融合、協同發力。檢察機關以檢察司法保護為切入點,協同各職能部門履職盡責,持續推進“六大保護”落地落實,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社會環境。
(一)融入家庭保護注重“實”
針對涉案未成年人家長不想管、不會管、因外出務工等原因“管不了”問題,協同教育行政部門等加強對流動人口家庭、單親家庭、問題家庭涉案未成年子女的教育和監護工作。協同婦聯等部門建立家庭教育指導基地、結合督促監護令、訓誡、支持起訴、撤銷監護人資格、責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導等措施,推動解決監護人不依法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問題。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全國婦聯、中國關工委發布第三批家庭教育指導典型案例。浙江省義烏市檢察院聯合義烏初心社會工作服務中心建立家庭教育指導機制,聯合公安、婦聯、關工委等部門,制定個性化家庭教育指導方案,促進涉罪未成年人回歸正軌及家庭關系重建。湖南省津市市檢察院探索建立“聊監護缺位—說心里話—談家庭教育—制發督促監護令”四步工作法,結合辦案有針對性開展家庭教育指導工作。
(二)融入學校保護把握“準”
積極參與校園安全專項整治,推動建立校園安全異常信息收集、分析研判、處置機制,有效治理校園暴力、學生欺凌等問題。最高人民檢察院首次聯合教育部舉辦“檢教同行,共護成長”檢察開放日,帶動全國四級檢察機關聯合教育行政部門集中開展檢察開放日活動。認真落實《關于建立涉案未成年人控輟保學協作配合機制的意見》,加強檢察辦案與教育行政管理工作銜接,促進涉案失學輟學未成年人重返校園。積極落實《全面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學生心理健康工作專項行動計劃(2023-2025年)》,協同有關部門、社會組織加強對涉案未成年人的心理矯治和心理關愛。
(三)融入社會保護突出“管”
加強對違規接納、容留未成年人進入電競酒店、KTV、酒吧、網吧等問題的法律監督,督促主管部門加大整治力度,通過專題研討、發布案例、交流磋商等多種方式,推動長效治理。最高人民檢察院會同共青團中央等部門持續開展“權益崗在行動:向電信網絡詐騙說不”專項活動,發揮維護青少年權益崗在構建全社會參與反詐工作格局中覆蓋面廣、根植基層、貼近青少年的優勢作用。聯合中央廣播電視總臺制作播出《守護明天》第七季,聚焦社會公眾廣泛關注的未成年人犯罪、網絡沉迷、監護侵害等熱點問題,采用紀實拍攝手法,還原檢察官親歷案件辦理全過程,引導青少年增強法治觀念,遠離違法犯罪。認真落實《未成年人司法社會工作服務規范》國家標準,會同共青團、婦聯、社會工作等部門積極推動司法社會工作組織建設,培育、壯大社工力量,加強指導、管理和服務。廣西壯族自治區檢察院聯合共青團廣西區委簽訂構建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體系合作框架協議,聯合民政等部門在14個區縣開展未檢社會支持體系示范建設,成立專門未成年人司法社會服務機構27個,培育專業社工1200余名。
(四)融入網絡保護緊盯“治”
主動加強與網信等部門的協作配合,依法從嚴懲處利用未成年人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嚴厲打擊網絡欺凌、隔空猥褻等網絡犯罪。針對未成年人在網絡空間民事權益受損多發易發問題,通過提供法律咨詢引導、督促監護維權、民事支持起訴等工作,幫助未成年人維護合法權益。持續抓好《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學習宣傳貫徹,配合開展未成年人網絡環境整治工作,壓實網絡平臺主體責任。針對辦案發現的網絡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等情況,各級檢察機關通過檢察建議、公益訴訟等方式,促請、配合相關部門推進依法治網。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國務院婦兒工委辦公室舉辦“加強綜合司法保護 守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新聞發布會,發布以“未成年人網絡保護”為主題的指導性案例,通過提煉、推廣體現未成年人網絡保護特點的辦案規則和有益經驗,促進解決辦理涉及未成年人的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詐騙、網絡隔空猥褻、侵犯公民個人信息、防止沉迷網絡等案件實務中的難點和人民群眾關切的問題。上海市檢察院與網信、公安、文旅部門會簽《關于進一步深化上海市未成年人網絡保護四方協同機制的意見》,創建“檢察+網信+網安+文化執法”協作機制,并連續三年開展“清朗”專項行動,處理涉未成年人違法違規信息、賬號、群聊等近600萬個,聯合推出系列未成年人網絡保護地方規范、行業規范。
(五)融入政府保護追求“效”
結合檢察履職發現的突出問題,深入調研分析專門學校建設、低齡未成年人犯罪、加強婦女兒童司法保護等問題,積極向黨委政法委、各級人民政府負責婦女兒童工作的機構建言獻策,通過建立會商機制、專題報告等多種方式,推動區域和行業治理。江西省檢察院向省委專題報告未成年人檢察履職情況,推動將“一站式”辦案救助機制、社會觀護基地建設等確定為省委改革試點推廣項目,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和未成年人犯罪預防、強制報告制度落實等納入省委考核項目。貴州省檢察院連續五年向省委政法委、省教育廳等報告或通報涉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凝聚保護合力。最高人民檢察院積極參與司法部“法援護苗”行動,配合全國婦聯等部門印發《深化開展愛心媽媽結對關愛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三年行動方案》,開展“巾幗暖人心”深化維護婦女權益專項活動。最高人民檢察院會同民政部等部門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留守兒童安全守護工作的通知》《加強流動兒童關愛保護行動方案》,提出流動兒童相關政策制度更加精準有效、重點領域惠民措施更加平等均衡、兒童信息臺賬更加精準、基層基礎更加牢固、流動兒童關愛保護整體水平得到明顯提高等工作目標。黑龍江省檢察院與省婦聯、民政廳、教育廳等會簽《“幸福龍江—愛心媽媽”結對關愛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三年行動方案》,攜手加強未成年人保護綜合治理。浙江省青田縣檢察院積極推動縣委構建政法委領導、檢察機關深入參與的“僑鄉守未”工作中心,并入駐縣檢察院,依托平臺聯動海內外資源,推進“僑留守”觀護工程,跨洋開展家庭教育指導、控輟保學等工作,聯動化解涉僑涉未風險,全方位守護僑留守兒童權益。
七、堅持加強隊伍建設,推動未成年人檢察工作高質量發展
各級檢察機關堅持把未成年人檢察隊伍建設作為基礎性、戰略性工程來抓,一體推進政治建設、業務建設和思想道德建設,持續提升隊伍整體素質,努力打造一支忠誠干凈擔當的未成年人檢察隊伍。
(一)加強政治建設
堅持不懈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凝心鑄魂,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通過交流研討、聯學聯建、專題黨課等方式,上下一體、內外聯動,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舉辦“未檢大講堂”系列講座,圍繞深入開展黨紀學習教育、嚴格執行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等進行條線專題培訓。就近便利用好紅色資源、黨性教育基地等,最高人民檢察院未成年人檢察廳與北京市三級檢察機關未檢部門聯合開展“明黨紀 話未檢 護未來”主題黨日活動,會同機關黨委赴抖音集團開展“未成年人網絡保護”主題交流研討,聯合檢察出版社赴北京城市副中心參觀大運河博物館等活動,與京津冀青年干警開展線上主題研學,組織講述“我的未檢辦案故事”“精品法治課評選”等主題黨日活動,開展經常性“政治體檢”,激發未檢隊伍前行動力。
(二)夯實基層基礎
加強未成年人檢察專業化辦案團隊建設,推動解決基層檢察院未檢“專人不專”等問題,夯實長遠發展基礎。認真落實《關于加強新時代檢察文化建設的意見》,打造一批具有較大影響的省級檢察機關未檢團隊和品牌,支持鼓勵中西部地區因地制宜打造本地品牌,讓未檢好聲音傳播更多檢察正能量。充分發揮示范帶動作用,全國建立40個未成年人檢察工作聯系點,通過實地調研、交流研討、參與專項工作、直報信息、開展工作試點等方式加強對下指導,搭建交流平臺,充分發揮橋梁紐帶作用。健全未成年人檢察辦案規范,培育和推廣未檢優秀案例,提高未檢專業化規范化水平。深入貫徹落實《關于人民檢察院全面準確落實司法責任制的若干意見》,嚴格落實和完善司法責任制,研究制定未檢崗位風險點及防控措施,健全不捕不訴、附條件不起訴等重點環節制約監督機制,開展未檢條線違紀違法案例警示教育,加強司法辦案廉政風險防控,確保檢察權始終依法規范運行。
(三)提升綜合素能
聚焦未成年人檢察理念及權益保護相關重點難點問題,最高人民檢察院舉辦兩期未成年人檢察專題研修班,會同全國婦聯舉辦“涉案未成年人保護救助”培訓班。各地檢察機關通過崗位練兵、業務競賽、專題培訓等方式,不斷提升未檢隊伍綜合素能。陜西省檢察院鼓勵未檢干警跨部門、跨層級交流鍛煉,通過以老帶新、結對共建等模式,持續增強未檢人員業務水平。天津市檢察機關探索建立民事、行政、公益訴訟檢察部門業務骨干參與未檢辦案工作機制,與未檢檢察官組成聯合辦案組,促進提高未檢隊伍辦案能力。組織檢察業務專家赴新疆、兵團和西藏檢察機關巡講支教,加強對口援助和結對共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檢察院與上海市檢察院簽訂未檢結對共建三年工作方案,推動共建成果轉化為工作實效。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檢察院所轄師檢察機關均成立未成年人檢察辦案組和未檢工作室,促進提高未檢隊伍專業化水平。
(四)深化理論研究
圍繞未成年人犯罪類型、態勢及原因研究、建立罪錯未成年人分級干預機制研究等11個選題方向,組織開展全國未成年人檢察業務課題研究工作。各省級檢察院高度重視,認真組織課題申報及理論研究,形成各具特色的理論成果。浙江省杭州市檢察院及所轄拱墅區檢察院、廣東省英德市檢察院、河南省檢察院、江蘇省揚州市邗江區檢察院、上海市檢察院及所轄長寧區檢察院、貴州省檢察院、福建省漳州市檢察院、山西省運城市檢察院、浙江省諸暨市檢察院、河北省滄州市檢察院、北京市檢察院第一分院承擔的課題被評為2024年度優秀調研成果。
2024年,經民政部批準,中國預防青少年犯罪研究會主管單位明確為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導研究會及會刊《預防青少年犯罪研究》順利交接,召開中國預防青少年犯罪研究會第八次全國會員代表大會暨第八屆理事會第一次會議,選舉產生第八屆理事會,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宮鳴當選為第八屆理事會會長,時任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副部級專職委員苗生明當選執行副會長,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教授宋英輝等18位專家學者、實務工作者當選為副會長。會議選舉產生128名理事、37名常務理事。新一屆理事會理事由在未成年人保護和犯罪防治理論、實務領域研究成果豐碩、做出突出成績的專家學者,來自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全國政協社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教育部、民政部、司法部、國務院婦兒工委辦公室、共青團中央、全國婦聯、中國關工委等單位有關同志,以及關心和支持預防青少年犯罪研究的社會各界人士代表擔任,進一步充實防治未成年人犯罪理論研究力量,努力推動研究會成為預防和治理青少年犯罪理論研究和學術交流的重要平臺。
(五)打造數字未檢
聚焦構建“業務主導、數據整合、技術支撐、重在應用”的數字檢察工作機制,充分發揮大數據法律監督模型在未成年人犯罪預防和治理、懲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等工作中的作用,賦能未成年人檢察提質增效。最高人民檢察院在內蒙古鄂爾多斯市組織首期未成年人檢察大數據法律監督模型匯報展示活動,從84個未檢大數據法律監督模型中優選10個模型進行展示,組織各地檢察機關推介交流,有序規范推進模型場景的體系化建設。依托法治信息化建設工程,優化涉未成年人案件各類業務權限和辦案模塊,充分激活檢察系統內部數據,完善涉未成年人案件數字化管理機制,對附條件不起訴、社會調查、心理測評、合適成年人到場等未成年人特別程序加強提醒和監督,強化審核把關。北京市檢察院建立全市數字未檢青年攻關小組,實行“未檢檢察官+技術人員”結對機制,開展數字未檢沙龍,召開全市數字未檢工作推進會,完善未檢模型工作指引,常態化推進數字未檢人才隊伍建設。
(六)擴大對外交流
在中國政府與聯合國兒童基金會2021-2025年合作周期整體框架下,最高人民檢察院與聯合國兒童基金會積極開展預防和懲治未成年人犯罪、加強未成年人綜合司法保護等領域的合作與交流,關注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深化家庭教育指導和保護救助,加強未檢社會支持體系建設,推動區域對外交流。
結 語
2025年是“十四五”規劃收官之年、“十五五”規劃謀劃之年,是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動中國式現代化行穩致遠的關鍵一年。全國檢察機關將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認真落實中央政法工作會議部署,堅持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為法治擔當,持續做實“預防就是保護,懲治也是挽救”,強化未成年人犯罪預防和治理,依法嚴厲打擊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深化未檢“四大檢察”綜合履職,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涉未成年人案件,一體推進未成年人檢察業務管理、案件管理、質量管理,以更加全面綜合司法保護促推健全未成年人“六大保護”協同機制,更好護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為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作出應有貢獻!
全國省級檢察機關未成年人檢察品牌簡介
全國檢察機關牢固樹立精品意識,不斷強化品牌引領,切實增強本地未檢工作的凝聚力、辨識度,涌現出一批有較大影響的省級檢察機關未檢品牌,按照省份排序如下。
1. 河北“冀望開來”品牌
“冀望開來”取自繼往開來,“冀”即河北省,“望”為希望,“開來”指開拓未來。“冀望開來”寓指河北未檢守護希望,開拓未來,在傳承中創新、在創新中發展,既延續傳統司法保護職能,又開拓未成年人綜合司法保護的新路徑。
2. 山西“攜手共晉”品牌
山西省檢察院打造“攜手共晉”未檢品牌,以省博物院鎮館之寶“西周晉侯鳥尊”為原型塑造形象,形成了省、市、縣三級未檢品牌矩陣。品牌標識為大手捧小手,大鳥為小鳥護航,寓意著各級檢察機關攜手共進、守未成長,也寓意檢察機關與社會各界共護花開。
3. 內蒙古“北疆蒙芽”品牌
內蒙古檢察機關打造“北疆蒙芽”未檢品牌,“北疆”蘊含蒙古馬精神,“蒙芽”寓意未檢人精心呵護初發萌芽般的未成年人群體。品牌標識由綠色嫩芽、金色太陽光芒和代表檢察機關的圓環組成,體現對未成年人的全方位綜合司法保護。
4. 遼寧“遼·望未來”品牌
遼寧省檢察院以“遼·望未來”品牌矩陣統領全省60余個未檢品牌,以“千人進千校”夯實法治教育。“遼·望未來”之“未來”,既是未成年人之未來,亦是民族復興、遼寧振興之未來,體現遼寧檢察機關以高質效履職之手托舉未成年人登高望“未來”。
5. 上海“滬未來”品牌
“滬未來”品牌彰顯上海檢察機關“守護未來”的初心使命,寓意以檢察之力,守護孩子未來;以法治之力,守護城市未來;以創新之力,守護發展未來。品牌標識中司法之手托舉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六個圓代表“六大保護”形成守護協作網絡,整體是“滬”字的變形,也象征著走向未來的腳印。
6. 江蘇“蘇小藍”品牌
江蘇省檢察院打造省域未檢品牌“蘇小藍”,“蘇”指江蘇,“小”指未成年人,“藍”是檢察象征。品牌標識以長江為基礎,左側展現未成年人積極向上姿態,右側波浪代表檢察機關接續發力保護未成年人,中間以愛心相連,寓意一代代未檢人傾心守護孩子茁壯成長。
7. 浙江“浙里花開”品牌
浙江省檢察機關打造“浙里花開”未檢品牌,“浙里”,體現省域辨識度、彰顯浙江特質;“花開”包含三層涵義:寓意未成年人是祖國的花朵,寓意未檢事業神圣美好,寓意浙江省未檢工作欣欣向榮,形成百花齊放、生機勃勃的生動局面。
8. 福建“未檢閩e站”品牌
福建省檢察機關設立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平臺“未檢閩e站”,通過人員整合,以專兼職模式組建團隊夯實未檢“四大檢察”辦案力量,橫向上以專業支持促保護合力,縱向上以三級聯動創規模效應。通過數字賦能未檢,提升辦案監督質效、豐富普法教育維度、拓寬幫教觀護渠道。
9. 山東“青未了”品牌
山東“青未了”品牌既寓意齊魯大地處處朝氣蓬勃,也展現出未檢干警傾心關愛呵護未成年人初心未了、情懷未了,罪錯未成年人前途未了、青春未了,未成年被害人希望未了、關愛未了。“青未了”卡通形象設計靈感出自杜甫的《望岳》。
10. 河南“豫見未來”品牌
“豫見未來”品牌寄予河南省檢察機關用法治力量護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祝愿和共識。“豫見未來”諧音“遇見未來”,其中“豫”是河南省簡稱,有歡樂、安適之意,象征吉祥美好,并通“預見”的“預”字;“見”是“遇見”的“見”,同時諧音檢察機關的“檢”;“未來”代表未成年人群體。
11. 湖北“心尖上的檢察·小雪姐姐”品牌
湖北省檢察機關打造“心尖上的檢察·小雪姐姐”品牌,寓意做好人民群眾“心尖上”最柔軟、最有溫度的未成年人檢察工作。“小”有年幼之意,告誡未成年人從點滴小事做起,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雪”希望未成年人要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凈凈做事。
12. 廣西“八桂未檢”品牌
廣西檢察機關打造“八桂未檢”品牌。品牌標識融合壯錦圖紋、壯鄉銅鼓等民族文化元素,由希望綠、檢察藍和陽光橙三種顏色組成愛心圖案,體現保護好未成年人,是在做“守心”的工作,傳遞用心用情呵護未成年人在“八桂”大地健康成長的信心和決心。
13. 重慶“莎姐”品牌
重慶“莎姐”品牌取意自中藥“莎草”,喻意向陽而生,治病救人。2004年設立以來,歷經21年,逐步發展為由500余名檢察官、1600余名社會各界志愿者組成的未成年人保護團隊和品牌,形成集懲治犯罪、教育矯治、維護權益、預防犯罪于一體的重慶“莎姐”未成年人司法保護體系。
14. 四川“天府星火”品牌
四川省檢察機關創建“天府星火”未檢品牌,“天府”取自“天府之國”,“星火”代表光明與希望,是守護未來的滿天星火,是懲治挽救的重生之“火”,是代代相傳、生生不息的革命“薪火”,整合全省三級檢察機關未檢力量,凝聚“六大保護”合力,守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15. 云南“七彩未檢”品牌
云南省檢察機關設立“七彩未檢”品牌,結合邊疆少數民族實際,積極推動構建全省三級黨委領導、多部門協同、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的未成年人權益保護體系。品牌標識以七彩祥云環繞并呵護小象成長為圖案,寓意呵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在彩云之南快樂生活。
16. 甘肅“甘心守‘未’”品牌
甘肅省檢察機關“甘心守‘未’”品牌,寓意甘肅未檢全心全意守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品牌標識中盾牌造型象征檢察機關以法為盾守護未成年人的職責;孩子的笑臉象征對未成年人快樂健康成長的祝福與期待;象形字母代表“甘肅”首字母;黃色圖案象征著黃河,寓意檢察機關對未成年人的關心關愛。
17. 青海“未愛守心”品牌
青海“未愛守心”品牌標識以三江源、愛心呵護未成年人為內容,寓意地處長江、黃河、瀾滄江源頭的青海檢察機關始終把關愛未成年人作為一項守心的事業,打造了以黨建小課堂、觀護基地、家庭教育指導站、云課堂、強制報告小程序等為一體的“未愛守心”品牌矩陣。
18. 寧夏“小白楊”品牌
寧夏檢察機關未檢品牌“小白楊”,取白楊樹“高大挺拔、力爭上游、無懼風雪、不折不撓”的象征意義,體現寧夏地域特色,彰顯檢察機關保護未成年人的堅定決心,也希望未成年人能夠像白楊樹一樣堅強,成長為參天大樹、國之棟梁。
全國未成年人檢察工作大事記
(2024)
1. 2024年2月6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印發《關于2023年全國未成年人檢察業務集中統一辦理工作情況的通報》,通報檢察機關依法履行未成年人“四大檢察”職責情況。
2. 2024年3月1日,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國務院婦兒工委辦公室召開“加強綜合司法保護 守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新聞發布會,通報2023年未成年人檢察工作情況以及檢察機關協同各方加強未成年人保護工作成效,發布以未成年人網絡保護為主題的指導性案例。
3. 2024年3月25日,全國婦聯、最高人民檢察院等10部門印發《關于開展“巾幗暖人心”深化維護婦女權益專項活動的通知》,推動解決影響和侵害婦女權益的突出問題。
4. 2024年3月26日,全國婦聯、最高人民檢察院等9部門印發《深化開展愛心媽媽結對關愛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三年行動方案》,深化開展愛心媽媽結對關愛志愿服務。
5. 2024年4月8日,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河北邯鄲初中生殺害同學埋尸案核準追訴。2024年12月30日,該案一審宣判,對被告人張某某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對被告人李某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被告人馬某某依法不予刑事處罰。相關公安機關和教育部門依法決定對馬某某進行專門矯治教育。
6. 2024年4月11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四屆第二十九次檢察委員會明確提出,要堅持“預防就是保護,懲治也是挽救”,強化未成年人犯罪預防和治理。
7. 2024年5月10日,最高人民檢察院、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全國婦聯6部門印發《落實強制報告制度典型案例》,進一步推動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制度落實落地。
8. 2024年5月16日,最高人民檢察院舉辦“未檢大講堂”,圍繞深入開展黨紀學習教育、嚴格執行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進行專題培訓,全國四級檢察機關未檢人員參加培訓。
9. 2024年5月31日,最高人民檢察院會同教育部以“檢教同行,共護成長”為主題,舉辦第45次檢察開放日活動。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應勇,教育部黨組書記、部長懷進鵬出席并講話。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常務副檢察長童建明主持歡迎儀式并致辭。全國四級檢察機關和教育行政部門以“檢教同行,共護成長”為主題集中開展檢察開放日活動。
10. 2024年5月31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未成年人檢察工作白皮書(2023)》。
11. 2024年6月3日至7日,最高人民檢察院未成年人檢察廳與全國婦聯權益部在北戴河舉辦“涉案未成年人保護救助”培訓班,促進檢察機關與婦聯組織工作的協調配合。
12. 2024年6月26日,中國法學會檢察學研究會未成年人檢察專業委員會在河南省洛陽市召開2024年年會。
13. 2024年7月10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全國婦聯、中國關工委印發《在辦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開展家庭教育指導工作典型案例(第三批)》,促推未成年人家庭保護責任落實。
14. 2024年7月14日至18日,最高人民檢察院未成年人檢察廳在國家檢察官學院沙河校區舉辦第6期未成年人檢察專題研修班,深化未成年人綜合司法保護,提升未檢綜合履職能力。
15. 2024年7月15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國務院婦兒工委辦公室、全國婦聯印發《關于建立完善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站式”辦案救助機制的意見》,促進高質效辦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強化未成年被害人保護。
16. 2024年7月18日,最高人民檢察院未成年人檢察廳在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舉辦未成年人檢察大數據法律監督模型第一期匯報展示活動,10個省份進行展示交流。
17. 2024年7月21日至25日,最高人民檢察院未成年人檢察廳會同公安部刑偵局、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在遼寧大連舉辦“侵害婦女兒童刑事案件辦理”培訓班,促進提升打擊侵害婦女兒童刑事案件工作質效。
18. 2024年7月23日,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提出抗訴的王某某強奸、猥褻兒童案,經最高人民法院指令異地再審,王某某由無罪被改判有期徒刑八年。
19. 2024年8月16日,民政部、最高人民檢察院等21部門印發《加強流動兒童關愛保護行動方案》,促進流動兒童均等享有高質量權益保障和關愛服務。
20. 2024年8月19日至23日,最高人民檢察院邀請來自河南、湖北、西藏、寧夏、新疆、吉林等6省區的34位全國人大代表,以“深化‘四大檢察’綜合履職,加強未成年人全面司法保護”為主題,視察吉林檢察工作。
21. 2024年9月9日,最高人民檢察院舉辦“未檢大講堂”,就未成年人檢察綜合履職開展專題培訓,全國四級檢察機關未檢人員參加培訓。
22. 2024年9月10日至14日,最高人民檢察院未成年人檢察廳在國家檢察官學院沙河校區舉辦第7期未成年人檢察專題研修班,深入推動檢察機關預防和治理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23. 2024年9月18日,由中國預防青少年犯罪研究會主辦的“強化未成年人犯罪預防和治理”研討會在最高人民檢察院召開。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政法委書記陳文清出席會議并講話。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應勇主持開幕式。中央政法委、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全國政協社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國務院婦兒工委辦公室、共青團中央、全國婦聯、中國關工委有關領導同志出席會議。
24. 2024年10月17日,最高人民檢察院未成年人檢察廳發布《關于確定最高人民檢察院未成年人檢察工作聯系點的通知》,確定北京市朝陽區檢察院等40個單位作為未成年人檢察工作聯系點,充分發揮橋梁和紐帶作用,促進提升未檢工作質效。
25. 2024年10月30日,共青團中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部聯合印發《關于加強新時代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的意見》,進一步做好新時代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
26. 2024年10月30日至31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在國家檢察官學院云南分院舉辦第二次全國檢察機關未成年人檢察工作會議。
27. 2024年11月18日,民政部、最高人民檢察院等18部門印發《困境兒童個人信息保護工作辦法》,保護困境兒童個人信息安全,維護困境兒童合法權益。
28. 2024年11月29日,中國預防青少年犯罪研究會第八次全國會員代表大會暨第八屆理事會第一次會議在最高人民檢察院召開,選舉產生第八屆理事會。
29. 2024年12月6日,湖南省常德市檢察院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對學校門口駕車沖撞人群案提起公訴。2024年12月23日,該案一審宣判,被告人黃某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