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勇在安徽代表團
審議代表法修正草案時表示
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
支持和保障代表
依法行使人民賦予的權力
3月7日下午,全國人大代表,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應勇在安徽代表團審議代表法修正草案。
3月7日下午,全國人大代表,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應勇在安徽代表團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修正草案)》時表示,代表法是規范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代表職權、履行代表義務、發揮代表作用的基本法律。頒布實施30多年來,代表法對在法治軌道上持續推進代表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發揮了重要作用。新時代新征程,代表工作積累了不少寶貴經驗,也面臨新形勢新任務。修改代表法,是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思想的實際行動,是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當家作主的必然要求,對于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行使人民賦予的權力,進一步提高代表工作質量和水平具有重要意義。
應勇說,人大代表是國家權力機關的組成人員,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代表法修改工作。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作為始終同人民群眾保持密切聯系的代表機關,作了大量研究論證,廣泛聽取意見,提出高質量的修正草案。我完全贊同。修正草案體現出三個鮮明特點。一是突出對代表履職的政治要求。明確代表應當堅持黨的領導、堅持黨和國家的指導思想、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二是突出拓展和深化“兩個聯系”。明確國家機關聯系代表的原則要求,進一步完善代表聯系人民群眾制度,完善人大常委會及“一府一委兩院”聯系代表制度,豐富代表聯系群眾的內容和形式,拓寬聽取和反映群眾意愿呼聲的渠道。三是突出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職。進一步完善代表議案、建議辦理等保障機制,同時加強對代表履職的監督管理,確保代表依法履職。
“密切和各級人大代表聯系、接受人大代表監督、聽取人大代表意見,是檢察機關的政治責任、法律責任?!睉卤硎?,檢察機關將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思想,認真學習貫徹修改后的代表法,認真聽取代表意見建議,不斷加強和改進各項檢察工作,充分履行檢察職能,積極回應人民群眾關切,全力支持代表依法履職,充分保障人民群眾對檢察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做到做實為人民司法、受人民監督、讓人民滿意,切實把全過程人民民主落實到檢察工作各方面全過程。